犯法被停職 = 政治打壓?
犯法被停職 = 政治打壓?

2014年嘅違法佔領事件,令無數香港人生活受到影響,事後9名「佔領主事人」被告上法庭、定罪甚至入獄,當中包括喺港大教書嘅戴耀廷同喺浸大教書嘅邵家臻,後者更加係現任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外界都不斷有聲音要求港大、浸大解僱二人,最近浸大決定暫停邵家臻教學職務,佢就會見傳媒,稱浸大「政治打壓及清洗」、將其「除之而後快」等等,仲叫人關注「大學係咪已經跪低」。其實,廣男覺得件事十分簡單,有人違法被定罪,如果無上訴成功,基本上都係「罪犯」,點解大學要縱容、包庇佢哋先?

 

有違程序公義?

 

盲反派教師被停職,通常都同邵家臻一樣有相同嘅辯解,就係話法律程序未完成,未審嘅就話「未審先判」,審咗被定罪嘅就話「上訴未有結果」,總知就係唔可以「郁佢哋」;但廣男用另一個角度睇件事,邵家臻已經被定罪仲要監都坐埋,與其話「上訴未有結果」唔可以停佢職,其實件事係咪佢一日上訴未成功或無成功,佢一日都係「有罪之身」先啱呢?點解大學唔可以停佢教學職務?

 

無論係邵家臻抑或戴耀廷嘅Case,廣男覺得道理都係一樣,除咗已經被定罪嘅事實問題,就算退一萬步講佢哋案件「仲未受審」,大學點解要縱容一啲涉嫌違法嘅教師繼續教學生呢?邵家臻教嘅係社工系,學生相當部分應該係「未來社工」,一個主張甚至實行「違法達義」嘅講師,如果俾佢繼續教書,佢會點樣教啲社工學生?教佢哋違法達義?定係教學生「有政治理由可以為所欲為」?作為教師、大學講師,仲要係教社工嘅,社會對講師有更高標準,根本就好正常。

 

不是打壓是矯正

 

至於邵家臻嘅「打壓論」,當然一樣唔能夠成立,如果講政治意見,廣男相信唔少大學講師同教授,多多少少都有「反政府」立場,俗啲講就係「黃絲教師」,點解大學唔去停其他講師、教授職,而要停邵家臻職?原因其實好簡單,因為邵家臻真係被法庭定咗罪,仲要坐埋監嘛!調返轉講,如果因為一句「上訴緊」就唔駛處理邵家臻,他日有其他講師、教授犯法,甚至犯咗嚴重罪行,係咪只要審緊、上訴緊,學校就唔駛處理?按此邏輯,涉嫌犯咗性罪行嘅教師都唔駛「處理住」?其實睇勻成件事,理虧根本就係邵家臻,而理虧者仲要講到自己係「受害者」咁,所以廣男幾時都話,盲反派政客,幾時都係「最惡」嘅!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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