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罪有應得
【今日網圖】罪有應得

//遊行竟然帶埋行山杖、無線電、戰術背心,仲唔係想武裝衝突?//


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有示威者堵路、擲汽油彈等,涉案7人否認串謀暴動罪,但承認交替的串謀非法集結罪和其他相關罪行。暫委法官王興偉日前在區域法院判7人入獄9至12個月,其中3人另無牌管有無線電、判罰款1萬元。


王官判刑指,本案較同類案件嚴重,案件牽涉精心策劃及細意安排,無論在人力物力和裝備均有細意安排,各人使用的戰術背心及車上的行山杖數量,可肯定他們預期會有「武裝衝突」並可向他人提供物資作對峙之用,判各人入獄9至12個月。


被告謝信誠、湯衛國、梁啟彥、鄧志康、簡子聰、陳慶龍及鄧可盈承認串謀非法集結罪。湯、梁、簡和鄧志康另分別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29支行山杖、共3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1個彈射器連同彈丸和1把鎅刀。湯、簡和鄧志康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因應被告持有的武器,法官就管武罪採用3至9個月量刑起點。


謝信誠另涉2019年10月13日在彌敦道企圖搶走警員的霰彈槍等,因企圖搶槍、非法集結等罪判監7年,達區院判刑上限,現時仍在服刑。法官基於總量刑原則,下令本案10個月刑期中的2個月與另案同期執行,換言之謝須加監8個月。鄧可盈被判監9個月;梁及陳判監10個月;湯、簡和鄧志康囚12個月,另因承認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則罰款1萬元。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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