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可被判處10年至25年徒刑。//
澳門首宗國安案今日(6日)宣判,立法會前議員區錦新顛覆國家政權等罪成,被判囚12年半。
區錦新去年涉「顛覆國家政權罪」等被捕,其後被控三項「顛覆國家政權罪」,三項「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以及一項「違反保密罪」。
澳門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今日裁定區錦新兩項「顛覆國家政權罪」不成立,其餘控罪罪成,判囚12年半。
裁決指出,區錦新於2023至2024年期間,先後與多個境外組織勾連,親身助其收集虛假且明顯有所歪曲的消息,並合謀將之公然散布,以圖致使外國作出針對國家及澳門特區的敵對行動,引發澳門特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的仇恨,以及破壞澳門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順利進行。
法院又指出,區錦新在庭審中對大部分基礎事實並無異議,亦承認勾結和串通多個境外組織的事實行為構成犯罪,並認同法院為其指派的辯護律師意見。
澳門政府發聲明表示,尊重並支持特區法院今日就首宗國安案件依法宣判,認為法庭充分保障了嫌犯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澳門政府呼籲社會各界尊重法院裁決,支持司法機關依法行使審判權,維護司法公正與法治傳統。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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