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由於有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警方包圍理大,有示威者發起「圍魏救趙」行動,結果演變成警民衝突,大批示威者被捕。其中10人被指在11月19日於尖沙咀厚福街一帶參與暴動,當中2男女被告於案件開審前認罪,其中16歲女被告已被判入教導所;男被告則和餘下8名不認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的被告,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5至48個月。
9名判刑的被告依次是何可珊、楊淑珍、許卓玲、梁展榮、張啟鏗、李駿軒、彭紹軒、何國棟及李昌源。當中,何國棟另被控管有錘、鉗、油漆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除李昌源認罪外,其餘8人均是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區院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暴動為時約80分鐘,規模屬中等,各被告當時是有備而來,但不算計劃周詳部署精密。不過,為保護公眾利益和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李慶年又指,眾被告本性善良,「可惜對社會事務過份熱心,被激情駕馭理智」,希望他們激情過後、靜思未來。他又以歌手陳秋霞的《珍惜好年華》寄語眾人,「莫以青春來做代價,為了前途醒覺吧!將快樂,將溫暖,築起溫馨一個家!」
最終,涉2罪的何國棟判入獄48個月。梁展榮及李駿軒犯案時手套沾有易燃物質、情節較嚴重,入獄45個月。其餘6人入獄35個月。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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