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8.31事件」半周年 2男旺角示威現場襲警罪成 施祖堯如何識破被告供詞自相矛盾?

//被告聲稱自己被警察威脅送到新屋嶺?咁明顯嘅假消息仲用來做藉口?//


2020年「8.31事件」半周年,有示威者於旺角聚集堵路,驅散期間有便衣警「落單」被追打,一度擎槍。涉案2男分別否認意圖襲警及盜竊罪受審,裁判官施祖堯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2人罪成。


辯方曾質疑2人招認並非出於自願,25歲地盤工人張家培被捕後先後在住所後樓梯及秀茂坪警署內被警員拳打肚部和胸口,又在不自願不公平下進行錄影會面。40歲物理治療助理方智勇則指被警員要求編造解釋,又揮拳作勢毆打,威脅送其到新屋嶺,使其感到驚慌等。


施官反駁辯方質疑,指警員供詞與錄影會面吻合,合乎情理沒有重大分歧,認為如張家培受暴力對待,驚慌下打算配合警方作供,又怎會於錄影會面中提出開脫說法指自己到現場「想睇戲」,其後看見受襲警員擎槍便調頭跑,認為其說法自相矛盾。


施官另指,方智勇錄影會面中,警員說話含口語,非依仗圖書背誦,故認為事先綵排說法過於誇張,過程處理沒有不尋常。另一方面,施官指方智勇說法完全不合情理不一致,觀乎過程方智勇對答流暢有條理,故認為其供詞均自相矛盾不合情理。施官認為所有警員供詞均誠實可靠,2人均在自願及公平情況下作出招認。


施官續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張家培案發時衝向受襲警員速度極高,跑得比其他人更快,故非旁觀者表現,與向警方陳述吻合,裁定其意圖襲警罪成;而方智勇取走頭盔後,扯去當中標記,再轉交陌生人,而非放回原位,顯示其有意圖據為己有,裁定其盜竊罪成。 施官押後案件至下月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2人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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