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言論自由非犯法遮羞布

//任何試圖披上「言論自由」外衣,企圖顛覆國家嘅行徑,終將獲得懲處!//


「支聯會」案終於迎來裁決,法庭直指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人「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抗爭到底,最終干犯《港區國安法》。案件今日(8月21日)裁決,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姫裁定,已解散的「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而另一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在案件開審前已認罪。


案中四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案件於今年1月開審,何俊仁在開審首天認罪,其餘三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接受受審。


在長達204頁的判詞中,控方明確指出,被告多年來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的自然和合理效果,就是要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公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性質上屬非法手段。辯方力圖將其行為淡化為常規的政治表態,聲稱各被告只是行使其言論自由,支持國內的民主與修憲運動,希望權力歸於人民,並強調他們從不支持暴力,也未提出具體暴力或煽動行為。


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對辯方作出了精準而嚴厲的駁斥。法官根據案例,裁定《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其他非法手段」,涵蓋任何違反《憲法》規定,旨在推翻或破壞根本制度的行為,無論該行為是否涉及使用暴力、威脅使用暴力或其他刑事罪行。


「支聯會」五大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是針對中國共產黨,其目的要結束它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結束」明顯並非是指「自然結束」,而是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


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有意圖鼓勵「支聯會」的支持者伺機而動,以不合法的手段把「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三人均意圖及相信,若受唆使者按照他們的唆使行事,後者會使用非法手段,即違反《憲法》和《國安法》的手段,並且是以顛覆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政權為目的。


法庭在事實裁斷中特別指出,被告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並多次在公開場合,又或者透過社交媒體,積極鼓吹和執行與該會「結束一黨專政」行動綱領相關的活動,例如舉辦實體和網上的「六四紀念館」,甚至蓄意將發生在三十多年前的「六四事件」與當時的「反修例」風波相提並論。法官強調,被告此舉的實質目的,正是藉此挑起受眾對中國共產黨的敵意,進而侵蝕及破壞公眾對中國共產黨的信心。


法庭裁定,於控罪期間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均是「支聯會」的「主導意志」。根據「歸責原則」,法庭將他們三人上述已被確定與控罪相關的違法意圖和行為視為「支聯會」的意圖和行為。法庭遂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和鄒幸彤罪名成立。


這份判詞以清晰的法理界線宣告,任何試圖披上「言論自由」或「非暴力倡議」外衣、實質意在挑起公眾敵意以推翻國家根本制度的行徑,在法律的天秤下均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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