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入境高級助理涉刺警案後發文煽惑他人襲警 李慶年斥:非發布單一帖文、留言6次提升激進程度!

//網民發帖時要三思,同時也要多加思考,不要受不法之徒的煽動言論影響!//


前《蘋果日報》資料員梁健輝於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作出「孤狼式」恐怖襲擊,刺傷一名28歲警員後自殺身亡。翌日有人在網上發布「斬黑警」的煽動言論,涉案3男女隨即被拘捕,其中一名35歲的男被告趙浩楠早前(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被法官李慶年判囚6個月。


 現年35歲的男被告趙浩楠,案發時為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於被捕後被停職。辯方求情是指被告已婚、育有2歲女兒,他「不智犯案」與其本性不符,更要賠上穩定的職業,錯過與女兒相處的時間,他已感後悔,現已痛定思痛,望法庭輕判。


李官在判刑時指出,被告明顯受刺警案影響而犯案,非發布單一帖文,更留言6次「推廣」帖文,內容包括「一齊和你斬」等,以進一步提升激進程度。不過,因被告並非名人,帖文只獲4個回覆、34個「正評」和4個「負評」,回應不足50人。


李官考慮被告沒有具體計劃,以及無證據顯示有人最終因而襲擊警務人員,認為本案嚴重程度較案例輕微,但本案涉及的是煽惑他人干犯暴力襲擊,而根據被告罪責,必須處以有足夠懲罰和阻嚇判刑,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選項,遂將量刑起點定為10個月監禁。考慮被告過去奉公守法及因案失去工作,酌情減刑1個月,另就其認罪及有悔意減刑,最終判囚6個月。


法官李慶年同時指出,社交媒體增加了散播假新聞和仇恨言論風險,進一步把不同立場的人撕裂。雖然大部分人理性行事,難免有人進行違法或煽惑行為,使用社交媒體的人,網民應「三思而後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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