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社會暴亂氣氛唆擺,糊里糊塗走上街頭嘅年輕人大有人在。陳官講得冇錯,佢哋終淪為「一場一場政治衝突嘅炮灰」!//
2019年11月理大連日發生衝突,警方包圍理大校園,其中一名留守校園的18歲女生企圖突破警方防線逃離現場,逃至科學館內被捕。她早前承認兩項暴動罪,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因為網上號召,不分青紅皂白到理大聲援及支持暴動,可悲的是,她毫無頭緒為何要這樣做,致使其學業前途中斷。陳官又指,被告在家人和朋友眼中,是一個乖巧內向的小女孩,但卻毅然跑到火光四起的暴動現場,他感嘆:「一場風暴、一場網絡媒體的號召,徹底改變不知何為政治的被告」。
陳官望被告能「經一事長一智」及得到守法及不易受人唆擺的價值觀及分析能力,不要被狂熱分子推向前線,成為「一場一場政治衝突的炮灰」,令幕後主使者得到政治紅利及聲望。
陳官引述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的報告,內容指被告表示她對警察沒有敵意,受2019年社會氛圍影響而走上街頭,對於當時未能一早察覺犯案後果感到後悔,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及繼續學業。
陳官相信被告確有悔意,畢竟在現時的政治氛圍下,被告可以靜心察看何為「醜陋的政治」,他亦接納辯方所指,兩項控罪可被視作一連串的犯罪行為。而法庭在懲治少年犯時,必須平衡社會利益及更生作用,故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教導所。
陳官最後表示,世界在變,犯案手法在變,犯案者年紀亦有升降,建議當局考慮檢討《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9A條中,有關法庭要為少年罪犯索取報告考慮判刑的原則,好讓法庭判刑時有更大自由度及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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