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安喎,當然要審慎處理啦!//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無業男子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他原定今年3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釋前兩天《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後,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2025年11月刑滿。馬俊文不滿安排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今日(6日)裁定他敗訴,駁回有關申請。
判詞指,針對提早釋放馬俊文會否危害國安的問題,即使從普通法的角度來看,法庭應充分考慮國安委的意見,並「遵從(defer to)」行政機關的判斷。對於申請方強調,囚犯對因行為良好而提早獲釋有合理期望,判詞指申請方沒解釋「合理期望」如何影響國安評估,認為理據缺乏實質內容。
本案申請人為馬俊文,由大律師關文渭及黃雅斌等代表;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由資深大律師呂世杰及大律師何卓衡代表。
馬俊文一方早前在審訊中指,新安排有違程序公義、不合理,侵害人身自由,要求法庭頒令懲教署長立即釋放馬;懲教署長的代表則指在新規條下,署長考慮觸犯國安罪行的囚犯是否提早釋放時,只需考慮是否信納該囚犯不會不利國家安全。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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