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田大火揭露地區管理的流弊
白田大火揭露地區管理的流弊

本文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林偉文


深水埗白田邨日前凌晨發生火警,不但奪去一條寶貴生命,更反映地區政府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欠缺靈活性。各個政府部門如民政事務處、房屋署、社會福利署等,在處理突發事件上,明顯欠缺溝通,各自為政。最不幸的是,數百名居民在大火後,懷著劫後餘生的感覺,仍需要苦等數小時才能入住臨時庇護中心。今次大火,正好道出地區政府須要改變現時目前實施的「大區管理」模式,改由以「小區治理」。


香港與國內地級政府不同,沒有一個正式的「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的架構。本港的地方政府層級,是由民政事務專員統籌各個相關政府部門,再配合區議會的諮詢組織,形成一個簡單的地區管理模式。筆者在過去的文章都強調,地方政府的施政,須要以「社區治理」思維來施政,方可達到政通人和。


事實上,民政事務專員作為地區首長,代表特區政府直接監督地方行政計劃在區內的運作。他們負責落實及統籌地區計劃的實施,確保跟進區議會所作出的建議,及促進區內居民參與地區事務。專員政務已非常繁重,扮演區議會與政府部門的溝通橋樑,協調部門間和區議會的工作,遇到社會民生議題涉及多個部門,專員亦要扮演統籌處理的角色。專員及其辦公室的人員因公務繁重,根本未能做好「管理」,又怎能做到「良政善治」?


再者,按照以往「大區」的架構,政策項目由上而下推出來,部份都是不到位,或者是失去焦點。另外,地方官員長時間在部門上按照守則辦事。每當突發事故發生,即時是按照守則來釐清權責,而不是盡部門的所能而提供援助。今次白田大火案,幾個部門完全各自為政,欠缺政府部門間的默契。


筆者建議,特區政府若要認真解決此困局,就須要將現有的架構來一個徹底的翻身、改造。在現有的「大區」分成多個「小區」。「大區」就是指現時十八個區議會,每個區議會就是一個大區。每個「大區」是由若干個區議會的選區組成,例如:中西區由15個選區組成。最大的「大區」是沙田區(42個選區),其次就是觀塘區(40個選區)(註:元朗區雖是最多議席的,但有6個議席是來自鄉事委員會主席)。政府將「大區」拆開後,在每兩至三個選區上(即筆者所提出的「小區」),增設地區辦事處(地區辦),與國內實行了三十多年的街道辦事處(街道辦)相若。


地區辦成為區議會與民政事務專員的橋樑。在每個「小區」的地區辦增設「地區專員」(專員),負責「小區」的政務工作。以沙田區為例子,每3個選區增設專員,沙田區增設14個專員。他們隸屬民政事務專員,定期匯報工作。地區辦提供「一站式」服務,當居民遇到區內事務需要解決時,居民可向當區區議員反映,或可到地區辦進行申訴。當地區辦的專員接到個案後,就須要協調不同部門處理問題。


由於地區辦官員負責統籌處理日常「小區」的繁瑣事務,讓居民清晰知道要找哪個單位來解決問題,減省了不必要的等候時間。另一方面,地區辦官員通過日常工作,與各部門互相協調,大大增加彼此的默契。萬一再遇到突發事故,亦大大地提高應變能力和協調性。


原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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