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方案」推動大灣區縱深發展
「兩個方案」推動大灣區縱深發展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中共中央、國務院兩日(9 月5 日、6 日)之內發布關於粵港澳大灣區的「兩個方案」,先是發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方案」),後又發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不僅有短期目標,更有長遠計劃,宏偉藍圖在前,哪有不振奮人心之理?總體而言,橫琴方案給予澳門在橫琴更多管理和適用澳門制度的空間,而前海方案給予香港更多發揮特色制度和專業的良機。這不僅符合「十四五」規劃中區域合作、平台建設的精神,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向縱深良性發展,更為「一國兩制」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橫琴方案將在橫琴島規劃106 平方公里的合作示範區,除澳門大學橫琴校區與橫琴口岸由全國人大授權澳門政府管理和使用澳門制度與規定外,其餘粵澳雙方共商共建共管共用區域採用電子圍網監管和目錄清單方式實施特殊政策。橫琴方案着重為澳門產業多元化發展創造條件,布局和推進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現代金融等諸多產業。而橫琴方案的大看點就在於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實行雙主任制,由廣東省省長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共同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委派一名常務副主任,粵澳雙方協商確定其他副主任。由此不難看出,所謂在合作區實行「共商共建共管共用」應該是由澳門政府起主導作用的,這種管治模式是前所未有的。這是中央對澳門政府的充分信任,既是對澳門成功貫徹「一國兩制」的充分肯定,也是「一國兩制」政策向內地區域的延伸和發展。


前海方案將深港合作區總面積由14.92 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 平方公里,幾乎囊括深圳西海岸一帶。前海合作區總面積大大擴展,說明了中央對「特區中的特區」的充分肯定,對前海合作區的未來寄予厚望,也如學者所說的,令深港合作在模式和體量上擁有更大想像和發揮空間。前海方案涵蓋各領域開放及政策創新,包括服務業、科技、營商保護、機構管理、自由貿易、金融開放、開放法律服務等,尤其提出「在不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港澳擴大服務業領域開放。例如,支持前海在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人民幣跨境使用、外匯管理便利化等領域先行先試;支援港交所與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開展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方案明確了前海合作區的兩個定位,即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


機遇與動力並存


有人說橫琴方案和前海方案的接連出台是中央要平衡橫琴與前海的發展定位,其實,從兩個方案的內容看,這是共同為大灣區真正向高品質發展奠定基礎,也是為了確保港澳長期繁榮穩定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筆者認為,橫琴與前海是推動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平台,不僅可以孕育出嶄新的規則制度和優秀的投資環境,也為走出去,尤其是「一帶一路」建設奠定扎實基礎和樹立典範。


再者,兩個方案是並行不悖和互相交融的關係。橫琴以澳門制度為主,但也可以借鑑前海的經驗;前海引入香港制度,其目前適用於前海的「港資港法港仲裁」制度也可以在整個大灣區推廣。重點均是推進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促進深港開展深度合作。大灣區不僅要吸引港澳投資者和專業人才,也要吸引內地資金與人才,使資金與人才在大灣區得到最佳的組合。有人說,大灣區會導致港澳人才流失,造成本土人才空心化。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因為港澳既可以利用橫琴與前海兩個重要平台充分展示各自制度的優勢,也可以用更加便利的人才政策吸引人才到港澳工作,從而真正實現大灣區人才的自由流動。


前海方案為香港提供無限機遇,也為香港提供了更大的施展優勢的舞台。因此,港府不僅要做好宣傳工作,更需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堅定的執行力。眾所周知,河套區本來屬於深圳,後來因為河道拉直而劃歸香港管理,但深圳一直堅持擁有其業權。後來,深圳從大局出發作出讓步,在2017 年與港府簽署協定,不但放棄對1 平方公里河套區歸屬權的爭奪,甚至劃出和河套區相連的3 平方公里作為「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支援區域。然而4 年過去了,政府仍然在進行土地平整和基建工程。如此速度,如何能夠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港府必須認識到「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的道理,急香港所急,急民眾所急,把握機會,馬上行動。


原文轉載自《商報》 2021年09月09日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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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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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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