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港獨不能縱 阻嚇處分屬恰當
校園港獨不能縱 阻嚇處分屬恰當

過去數週對「港獨」主義者來說,肯定是不好受:先有行政會議駁回「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上訴,令該組織維持「非法社團」的身份,港府做法得到中央致函支持;後有辱華「港獨」理大生何俊謙因於校園民主牆涉「獨」事件間侮罵及推撞師長,被校方勒令退學,同時表明他終生不得入讀理大,相關處分獲公眾廣泛認同。連串事件間,社會、港府以至中央,均釋放出對「港獨」零容忍的訊號,並重申了非法組織須被法辦,大學亦以行動表示絕不容許暴力。上述裁決,對部分入世未深的激進份子,或是欲走偏鋒政治投機者,無疑起著警惕作用,亦打擊了「港獨」勢力在香港囂張跋扈、無目法紀的氣焰。

 

港府和理大校方的決定,合情、合理、合法

 

事實上,在「港獨」主義愈趨激進,更有暴力化、組織化的問題時,香港社會必須義正辭嚴地,對有關行為或旗號說「不」。蓋縱容暴民政治,只會為社會穩定、民生安寧帶來破壞,種下禍根。由「違法佔中」演變成「旺角暴動」,到了今日主張「以武犯禁」的「港獨」主義,便是清楚一例。

 

因此,是次港府和理大校方的決定,實在合情、合理、合法,甚至可說已是小懲大戒。須知道,陳浩天與何俊謙兩人,前者公然煽動「港獨」,後者更被校方裁定對師長進行「誹謗、襲擊或毆打」,且有非法禁錮大學副校長之嫌;換個角度看,如果理大校方以法律途徑追究事件,恐怕何俊謙就不是被勒令退學那麼簡單。事實上,港府和教師有責任回應分裂主義、暴力行為在社會內擴張的憂慮,遏止「港獨」主義和「暴民政治」在校園中散播。誠然,我們可說青年少不更事,誤陷由部分政客刻意煽動的「港獨」迷思,但一個法治社會,「稚子無知」不是犯事理由,若容許青年逃過應負之責,恐怕只會造成對青年過分溺愛,亦有礙在社會層面上彰顯公平精神。

 

需作具阻嚇性處分

 

從何俊謙的「猖狂」行為看(何為「學獨聯」成員),「港獨」主義者集中於青年群體間「招兵買馬」,這些「馬」一心以為有政治訴求、言論自由就大於一切,又出於以為社會不會對青年作太大處罰的錯誤想法,所以不斷踰越學校底線以及社會紅線,今日把「港獨」文宣貼在民主牆,明日索性「刮」出學校管層禁錮、侮辱一番。今日一眾學生被重罰的果,根本是由他們的惡行所種下。

 

筆者認為,梁天琦因暴動罪而被重判入獄後,社會亦見有需要就「港獨」組織在校園「播獨」、煽動甚至使用暴力等情況,作出具阻嚇性的處分,所以不論是「香港民族黨」事件上中央以最高規格的「公函」來肯定港府做法,還是「理大民主牆」事件中,校方對「暴力學生」作出較為嚴厲逐出校門裁決,背後都包含「警惕」和「教育」的原因。

 

今天香港面對的「港獨」勢力,已不是小孩子辦家家酒可比擬,而是已到明火執杖、儼如黑幫「辦事」的地步:「港獨」學生在校園拍門叫囂,一言不合便向師長施襲,事後還要裝出一副若無其事、「我無錯」的姿態。若然社會縱容「港獨」、暴力行為,那樣香港下一代,將生長於暴民社會、暴徒政治、暴力校園的環境下。惟有不對「港獨」以及暴力行為姑息,香港方有出路可言!


圖片來源:RTHK,wenweip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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