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覺得暴力示威有問題 惟須執行黎的編採政策
【黎智英案】張劍虹:覺得暴力示威有問題 惟須執行黎的編採政策

黎智英案今日(30日)踏入第19日審訊,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接受辯方律師盤問,辯方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推「撐小店」計劃,不是等同撐黃店,而計劃是因為《蘋果日報》流失廣告客戶,故嘗試找新來源。張劍虹不同意,指該計劃推行大半年都無收錢。對於辯方指黎支持和平示威,《蘋果》亦曾大篇幅報道合法的遊行。張劍虹表示黎後來主張「和勇不分」,要編採部跟其立場,同情抗爭者及刊登較暴力的新聞。張直言他覺得暴力示威有問題,惟作為《蘋果日報》社長,必須執行黎的政策。


辯方資深大狀彭耀鴻盤問張劍虹,指在控方主問階段,張劍虹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提出「撐小店」分類廣告計劃。辯方指,當時因為《蘋果日報》流失廣告客戶,所以推行「撐小店」計劃,嘗試找出新收入來源。張劍虹指《蘋果》「做咗大半年都冇收錢」,相比起大型商戶「係差好遠」。張又指「撐小店」計劃最終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當法官李運騰問及《蘋果》有否意圖從「撐小店」計劃中賺錢時,張劍虹回答:「依個要黎生自己先知囉」,「不過黎生冇吩咐幾時開始收錢」。張劍虹「覺得(『撐小店』計劃)賺唔到錢㗎,事實上每個月都蝕錢」。


辯方提到「撐小店」計劃並非「撐黃店」,只是碰巧黃店一般也是小店,張劍虹稱:「雖然個名唔係『撐黃店』,但實質上個意思係咁囉」,又稱:「黎生話一日有抗爭,黃色經濟圈都要存在,如果冇抗爭嘅社會就係自由經濟,咁就冇咁嘅問題」。張劍虹憶述黎智英預期黃色經濟圈會「愈嚟愈發展」,同意黎智英其中一個核心信念是「自由市場經濟」。當辯方指黃色經濟圈與黎智英的「自由市場經濟」信念相違背時,張劍虹回答:「所以咪話冇抗爭就唔需要黃色經濟圈囉」。


張劍虹又不同意辯方稱黎智英只是號召和平示威,辯方遂在庭上展示《蘋果日報》三篇新聞,包括2019年6月15日的《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2019年7月1日的《惡法未撤回 林鄭未下台 今日再上街》、2019年8月14日的《民陣籲8.18上街 良知晒冷》。辯方指文中所指的示威遊行均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辯方指《蘋果》的立場等同於黎智英的立場,可見黎智英一直呼籲和平合法示威。張劍虹則指:「後來暴力越來越犀利,黎生覺得和勇要不分,跟住《蘋果日報》便照刊登暴力嘅嘢,用同情同支持抗爭者嘅角度去報道同評論」。


辯方問起,張劍虹是否認為某些《蘋果》文章或觀點不當,例如有關示威者暴力的部分。張劍虹稱「個人覺得有問題」,但作為《蘋果日報》社長,必須要執行黎智英的編採政策。辯方展示在2019年11月14日,張劍虹透過WhatsApp私訊《蘋果》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的對話,張劍虹指:「主筆,我想我們都要明確點重申我們的立場,潑易燃液體燒阿叔、燒法院等行為,我們認為過了分」;2021年4月17日,張劍虹再私訊楊清奇「主筆,今日跟顏先生傾,黑警等字我們還是不要用較好。他請我們幫忙把關,我想這要麻煩你」。張劍虹確認WhatsApp對話,並解釋對話中的顏先生即筆名「方圓」的寫手顏純鈎。


辯方指出黎智英希望《蘋果》網上訪談節目內容主要圍繞生活,後來訪談節目逐漸變得政治化則是張劍虹的主意;張劍虹回答:「我唔同意」。


辯方又指,張劍虹曾WhatsApp私訊黎智英,指「國教殺到,歷史科首當其衝」,提議將歷史元素加入Video talk「將歷史真相告訴讀者和下一代」;黎則回覆「很好,你來領導,做到最好」。辯方指是張劍虹提議在Video talk加入生活以外的主題。張劍虹指,他當時請示黎智英是否可以加入這主題,又指並非他提議將Video talk轉為政治或歷史主題,而相關題材在大半年前、即2019年已經在做,但同意提議用Video talk將歷史保存下來。


對於辯方指《蘋果》英文版集中報道大陸新聞同時不持平報道,是為了向讀者提供他們在《南華早報》看不到的中國新聞,張劍虹不同意。張還補充指,黎智英成立《蘋果》英文版的目的是希望《蘋果》獲政治庇護,透過英文新聞能令外國、美國、其他西方民主國家關注香港情況,「喺外國做好輿論,令外國對中國打壓人權的情況實施一些行為,令香港得到保護。


辯方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及黎智英被捕後,於2021年5月,《蘋果日報》管理層收到很多員工查詢,最終在同月11日《蘋果日報》召開了一場所有員工都可以參加的會議。張劍虹同意。辯方其後播放當日張劍虹對《蘋果日報》員工演講的錄音。張劍虹當時提到,最近有很多傳聞指蘋果日報在7月1日會被取締或「執笠」、「或者啲人如果7月1號前唔走就會拉晒呀」。


張劍虹當時又指「絕對冇疏散同事嘅方案」、「點解我哋要咁做呢,我哋唔係犯法㗎嘛,我哋唔係一個犯罪組織嚟㗎嘛」。錄音中,張劍虹還引述黎智英在獄中寫給員工的信件,指「新聞自由呢個工作係危險嘅,請大家同事要保重,盡量要小心」,張劍虹指「過去可能係冇事嘅,依家係蘋果報就可能會畀人用放大鏡去檢視」,又請同事減少新聞上的情緒。張劍虹又向員工表示,涉及工作的官司,「即使你唔喺度做喇,公司都會負責。」


辯方指張劍虹在員工大會上,向員工指他清楚《蘋果》員工只是在做新聞,並非犯法,又說《蘋果》並非犯罪組織,而《蘋果日報》員工會盡力做到最好及奉公守法。張劍虹同意他當時是如此相信。辯方指張劍虹在員工大會上稱,黎智英在獄中寫信,寄語員工「新聞自由工作係危險,請同事要保重,盡量小心」。張劍虹解釋黎智英是提醒員工避免干犯犯法行為,叮囑大家要小心。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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