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案】黎智英等10被告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罪 三案合併轉介高院審理
【壹傳媒案】黎智英等10被告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罪 三案合併轉介高院審理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在2020年於Twitter發文、接受多間海外媒體訪問、請求外國制裁等,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4罪。已停刊的《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連同3間相關公司,早前亦分兩案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兩罪。3案今(17日)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作提訊日,控方申請合併案件,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案件正式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全部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合併後,10名被告依次為73歲黎智英、59歲前社長張劍虹、51歲前副社長陳沛敏、47歲前總編輯羅偉光、 51歲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57歲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55歲前主筆楊清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三間公司繼續由文姓男子代表聽取控罪,另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任法律代表。


10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以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另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去年2月15日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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