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法例】立法會通過在任律政人員 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修改法例】立法會通過在任律政人員 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特區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容許在律政司工作、並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擁有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資格,今日(25)議案於立法會獲得大多數議員投票支持下通過。多名有法律界背景的建制派議員均表態支持,認為可公平對待具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的律政人員。鄭若驊強調,律政人員要成為資深大律師受到嚴格規定,且只適用於在任的律政人員,而並非終身制。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表示,修例可令現行安排更公平及公道,現時很多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都是事務律師,他們有多年工作經驗和法律專業知識,有資格獲委任。他認為修例可令律政司挽留更多人才。


周浩鼎又不滿大律師公會早前批評修例或會貶低大律師的身份,認為這種說法反而是嚴重矮化事務律師的地位。他反批大律師公會近年不斷「搞政治」,是一個長期「掛羊頭賣狗肉」的公會。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已徵詢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事務委員會對修例建議表示支持,香港律師會及不少法律團體已清楚表明支持有關建議,雖然大律師公會表示反對,但她已透過不同場合及三度致函大律師公會,回應一些人士對建議的關注。


鄭若驊強調,在修例之後的律政人員要成為資深大律師的條件和資格同樣受到嚴格的規定,申請人需要獲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定該大律師或律政人員具有成為資深大律師的足夠能力、聲望及認識,且有不少於10年從業經驗。鄭若驊又指,為免干擾私人市場對執業大律師和律師的專業劃分,安排只適用於在任的律政人員。


圖片來源:文匯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6
好正
2
心心眼
1
好好笑
1
令人傷心
1
嬲爆

評論

  • acp4711@yahoo.com.hk
    acp4711@yahoo.com.hk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Good

    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