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裁決】法院指不展示警員編號違人權法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促管理層上訴:行動呼號有其獨特性
【爭議裁決】法院指不展示警員編號違人權法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促管理層上訴:行動呼號有其獨特性

高等法院昨日裁定警方未有展示所有警員編號,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並指現行監警會並不足以處理對警方的投訴。警方表示,知悉法庭裁決,會與律政司研究相關判詞,檢視及適當跟進。律政司發言人指,律政司會與有關政策局和部門研究法庭判詞,以決定下一步行動。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則表示,不認為警方是蓄意違法。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則指尊重法庭裁決,但不同意判決對行動呼號的解讀,強調每個行動呼號都是獨一無二,盼管理層盡快提出上訴。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向傳媒表示,希望市民回想去年黑暴來臨時,數以千計警務人員被起底,有人根據警察編號將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放上社交媒體,包括身份證號碼、手提電話甚至住址,除造成嚴重滋擾,生命亦受到嚴重威脅。他希望市民明白警察及其家人也有人權,反修例示威期間卻被人剝削,為此感到氣餒。




林志偉強調行動呼號有其獨特性,「我們每次出去會核對使用該行動呼號的人,是否真的該使用的人,譬如有些人想投訴警察,都可以令公眾透過行動呼號找到該人出來。」他表示已就裁決向警隊管理層反映,並促請警方及律政司提出上訴。




梁定邦也向傳媒表示,警員不展示編號,警方當時解釋,是有行動需要。他又說,有人被打亦要清楚背景和原因,認為世界不是只有一面,不應妄下判斷,「我唔認為警方是蓄意違法,若警方是蓄意違法,要有足夠的證據,有關證據現時並不存在。」監警會詳細研究和檢視有否需要跟進。




他又謂,監警會的確改變不到投訴警察課的結果,但有一定的功能,就是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反對意見,當然未做過,但在法律上有這個可能性,監警會不是照單全收,要看事實才說同意不同意。被問到今次的判決,是否對當時無法投訴的人士不公平,梁定邦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如果有任何人認為不公平,希望追討,會有法庭程序處理,如果香港沒有法治,就無法成為金融中心。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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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0****55
    +85290****55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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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法院特式:政治偏頗、人治獨大、無從監察、濫用覆核。中央不出手改革,禍害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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