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鄭麗琼藐視法庭罪成辯稱一時忘記禁制令 林志偉:簡直是匪夷所思
【知法犯法?】鄭麗琼藐視法庭罪成辯稱一時忘記禁制令 林志偉:簡直是匪夷所思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今年3月在社交媒體,轉發一名被起底警員的個人資料,違反高等法院去年頒布,禁止不法披露警員及家人個人資料的臨時禁制令。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時,鄭承認違反民事藐視法庭罪,律政司代表要求法庭判處鄭監禁,辯方辯稱自己在轉貼時因禁制令已實施幾個月,一時忘記禁令。法官最後判鄭入獄28日,但准緩刑1年,鄭須付律政司訟費。


對此,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在回覆《港人講地》查詢時指出,不對個別法庭判決作評論,但他想指出,即時監禁的阻嚇性當然比判處緩刑大,尤其在考慮案情較嚴重的案件時,法庭一般都會作出較具阻嚇性的刑罰,從而向公眾發出正面及必須守法的訊息。他引述法官判詞,「法庭命令並不僅是行為指引,而是必須遵守。任何人要表達觀點,都必須使用合法渠道。而一個人的影響力愈,其責任亦愈大,做任何事之前要更清楚考慮後果。」林志偉指出,公眾人士及有公職者更要有守法意識,作為議員卻辯稱對禁制令不知情簡直是匪夷所思。


林志偉強調,律政司對此類起底行為的跟進行動是正面的。起底行為對被起底者造成的傷害很大,而且其家人亦會遭殃,被迫承受巨大心理壓力及人身安全風險。他表示部分惡徒以起底行為作為武器,完全視法治如無物。他期望律政司嚴正跟進所有違反上述禁制令的人士,絕不能姑息任何漏網之魚。協會亦會緊密留意每宗有關案件的發展,必要時協會亦會介入提出法律行動。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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