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有暴動有襲警 涉犯案教師何其多
【新聞睇真啲】有暴動有襲警 涉犯案教師何其多

社會上要求公開失德教師、問題學校資料的呼聲日漸高漲,但在此問題上,教育局一直避事,教協、辦學團體和學校更是一直漠視家長的知情權。有見及此,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牽頭的《803基金》,今天率先列出18宗涉犯案教師個人資料及所涉案件、相關罪名等,全部是經傳媒報道、已經被告上法庭的刑事案。看完之後你會發現,有人涉暴動、有人涉襲警等嚴重罪行,情況簡直觸目驚心!

 

18宗個案中 7宗涉暴動

 

為方便大家了解情況,筆者對18宗個案作簡單分類。涉暴動罪的教師資料包括:

林翠雯,32歲,任教東華三院李嘉誠中學。涉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金鐘道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案件將於今個月23日提訊。

布紫晴,24歲,教師。涉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附近參與暴動。

姚俊暉,34歲,教師。涉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一帶參與暴動,案情指,其於參與暴動期間,還被揭分別管有剪刀、金屬索、一把錘仔等工具,因此同時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鄭浩麟,25歲,教師。涉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同時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梁升彥,24歲,任教港大同學會書院。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一帶參與暴動。同時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名。

葉廸舜,26歲,私人教師。案情顯示,其與梁升彥一樣,同樣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一帶參與暴動,同樣同時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

與梁升彥、葉廸舜同案的,還有23歲兼職小學教師陳憲。

 

還有教師涉襲擊、縱火等嚴重罪行

 

可見,今次18宗個案中,單是涉暴動罪的教師人數已經超過三分之一(7人);而涉及襲警罪的,就有以下3宗,包括:

楊博文,29歲,任教仁濟醫院何式南小學。被指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一帶被警方截查時,用膝頭撞向一名警員。目前已經襲警罪成,監禁9星期。

陳睿懿,27歲,教師。涉於2019年9月8日,在銅鑼灣港鐵站F1出口外襲擊一名警員。

Rebecca Louise Nunan,32歲,私人英文教師。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環球大廈至交易廣場的天橋上,向橋下警員掟磚。目前其已就「企圖襲警罪」認罪,判監3個月。

 

此外,還有一人涉縱火罪,是31歲的幼稚園外籍教師De Bruin Edgar Willem Aart,其已承認縱火罪,被判監禁4個月。

 

除上述相對較為嚴重的罪行外,還有多人分別被控以「非法集結罪」、「非法禁錮罪」、「管有適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刑事損壞罪」。他們包括:

謝銘基,31歲,任教匡智屯門晨曦學校。

羅曉峰,32歲,任教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

莫德惠,38歲,任教寶覺小學。

蘇瑋善,24歲,任教英華女學校。

殷嘉齊,24歲,補習老師。

黃晉生,25歲,私人補習老師

霍啟峰,24歲,兼職功課輔導班教師。

 

快點救救孩子吧!

 

梳理上述資料,大家不難發現,這些涉案教師,從幼稚園到中學、從補習老師到Band 1學校、從本地教師到外籍教員,可謂「樣樣有齊」;令人擔憂的是,這18宗個案,會不會只是「冰山一角」?

 

大家要明白,除了家長之外,老師,應該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最親近」的人,肩負著教育學生明辨是非、守法意識的責任,要對家長、對整個社會負責。試問,如果「上樑不正」,孩子們又怎可能健康成長?香港教育崩壞、少數害群之馬教師荼毒學生的情況,絕對不容再忽視。撥亂反正、救救孩子,需要大家齊出一份力!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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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6****79
    +85296****79
    3年前
    1 回應 檢舉
    拉曬佢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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