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成】前公務員伸腳絆警被判監2個月 裁判官:因案失去工作屬咎由自取
【襲警罪成】前公務員伸腳絆警被判監2個月 裁判官:因案失去工作屬咎由自取

有網民在去年12月21日在尖沙咀海洋中心發起「Christmas Shop 2.0」行動,期間發生警民衝突,28歲前政府助理文書主任馮耀暉伸腳絆倒一名便衣警員,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囚兩個月。


裁判官鄭念慈直斥,被告以相對較難察覺的動作,將急步向前的警員絆倒,指偷襲行為的嚴重性,不下於明目張膽的行為。鄭官認同警察傷勢不太嚴重,但仍需請3天病假,襲警案沒量刑指引,法庭有責任保護正在執勤的警員,需要作出具阻嚇性刑罰。鄭官又指,被告雖然因案失去工作,但屬咎由自取,並非減刑因素。


28歲被告馮耀暉被控於去年12月21日,在尖沙咀廣東道海洋中心2樓2337號舖外,襲擊一名執行職務的警員。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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