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花公帑】攬炒派區議員議辦作公投票站 民政局:不發還無關職務開支
【亂花公帑】攬炒派區議員議辦作公投票站 民政局:不發還無關職務開支

「二百萬三罷工會聯合陣線」及「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今日(20日)舉行反國安法罷工罷課公投,多名攬炒派區議員將議員辦事處用作公投票站,包括深水埗區議員長沙灣社區發展力量李文浩與公民黨劉家衡的聯合議員辦事處。民政事務局昨日(19日)就此發表聲明,表明區議員辦事處若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例如將議員辦事處用作上述活動的投票站,有關開支將不會獲得發還。


聲明又指,政府重申國家安全事務屬中央事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要求,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關乎全體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港區國家安全立法不但不會削弱「一國兩制」,反而是鞏固「一國兩制」,有利於保持社會安全穩定,確保香港成為更安全、更穩定的城市。


政府亦明確指出,《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


民政事務局稱,根據《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一般準則第1至3條:區議員不應做出任何危及或損害其個人誠信、公正、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的能力的事情;區議員行事的方式,不應使其處境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以及區議員應確保其行為不會令區議會的信譽受損。


此外,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第23段,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及其他實報實銷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倘若議員辦事處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如將議員辦事處作為上述活動的投票站),有關的開支將不會獲得發還。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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