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反駁】公開反駁法律學者批評 梁振英重申各項誹謗訴訟都不涉「公允評論」
【公開反駁】公開反駁法律學者批評 梁振英重申各項誹謗訴訟都不涉「公允評論」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晚深夜發文,指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在FACEBOOK為涉嫌誹謗梁振英的鍾劍華幫腔,但來來去去都只是圍繞「公允評論」四字;他質疑為何建基於「揑造」和「虛假」事實的「評論」都算得上「公允」,又重申「揑造事實、歪曲事實、罔顧事實的不是評論,是誹謗」。

 

梁振英的文章題為〈揑造事實的指控可以是「公允評論」嗎?〉,指張達明在FACEBOOK為鍾劍華幫腔,洋洋灑灑的文章,只不過是以「公允評論」四個字作辯解;他質疑,建基於揑造和虛假事實的「評論」,根本不可稱為「公允」。

 

梁振英繼而引用數個例子,說明自己提出誹謗訴訟不是無的放矢。第一,一年半前,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在記者會上公開說梁振英被本港和外國稅局調査:「這是揑造事實。年半以來,梁繼昌或任何其他人沒有提過半點證據支持這個說法。這種事實性陳述是『評論』嗎?『公允』嗎?」他又提到,當日已馬上回應從來沒有被稅局調査,要求梁繼昌收回言論,卻遭梁繼昌拒絕。

 

第二,「前名嘴」李慧玲在網台節目上多次說因為鐵路工程出了問題,港鐵公司董事會會上一眾董事「鬧爆」梁振英。梁振英強調,經査明後證絕無其事,董事們可以證明、會議紀錄也可以證明,質疑李慧玲電台節目上所說是事實性陳述,但可以叫「評論」嗎?可以叫「公允」嗎?「有關視頻雖然已經下架,李慧玲雖然放假三個月,但至今仍然拒絕按我要求收回指控。」

 

最後,關於鍾劍華在網上的文章,梁振英稱對方指他和「江湖人物」有密切關係,包括「江湖叔父輩人物」出現在梁振英出席的居民諮詢大會,是「第一次政府高層領導要公然由江湖人物幫他們維持秩序…」、「梁振英領導的政府要由江湖中人及其門生維持秩序」等毫無事實根據的誹謗性指控,而刊登文章的《立場新聞》亦為鍾劍華的文章配以合成照片及題為「梁振英與社團一起走過的日子」的時序表,質疑難道上述舉措都是「評論」和「公允」?

 

梁振英最後強調,他和其他人一樣重視言論自由,但每個人都有免於被誹謗的權利,因此古今中外都有誹謗法,香港更有刑事誹謗法律,「揑造事實、歪曲事實、罔顧事實的不是評論,是誹謗」。

 

p.p1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PMingLiU;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p.p2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Helvetica;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span.s1 {font-kerning: none} span.s2 {font: 16.0px Helvetica; font-kerning: none} span.s3 {font: 16.0px 'Songti TC'; font-kerning: none}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2
支持CY
0
驚訝
0
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