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回應】梁振英公開回應《立場新聞》查詢 重申官員有權依法保護聲譽
【公開回應】梁振英公開回應《立場新聞》查詢 重申官員有權依法保護聲譽

立場一向偏頗的網媒《立場新聞》就「李慧玲收律師信」一事,正式向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查詢」,內容包括梁振英認為李慧玲如何誹謗他,以及會否擔心予外界經常使用法律手段震懾不言言論的形象。梁振英今日在個人社交網站公開回應,重申官員有依法保護自己和家人聲寶的權利,又指播出涉嫌誹謗節目的網台雖已將節目下架,但相信《立場新聞》仍可找到相關內容的紀錄。

 

梁振英表示,古今中外皆有「誹謗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員有依法保護自己和家人聲譽的權利;他又稱,所有人包括傳媒人和立法會議員撰文發聲涉及他人聲譽時有依據事實、考究事實的責任。

 

回到「李慧玲收律師信」一事上,梁振英對方在6月28日的《左右大局》由於揑造事實(並非評論)觸犯民事和刑事誹謗,遂要求對方更正和道歉,而目前還未到起訴的地步:「至於誹謗內容,雖然D100已經將有關節目的視頻從YouTube下架,但相信你可以從其他渠道找到紀錄。」

 

梁振英最後補充說,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16個月前在其獲提名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候選人前幾天,罔指當時香港和外國的稅局正在調査他本人,從而印證梁振英不宜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重申,事實是他本人從沒有收過任何稅局査詢,更遑論調査:「這樣的揑造事實,又不肯撤回和道歉,不該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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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李慧玲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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