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被告在獄中可以反思己過!//
2020年7月1日港島示威衝突中,24歲男工程黃鈞華以短刀刺傷一名警員,黃鈞華當晚在即將起飛的航班上被捕,其26歲前見習工程師女友張芷程協助他逃避追捕亦被控。黃鈞華早前承認暴動和有意圖而傷人兩罪,被判囚5年;張芷程則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日(21日)在區域法院,被法官姚勳智判入獄1年。
姚官判刑時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是嚴重罪行,嚴重之處為其男友黃鈞華所干犯的案情嚴重。他在暴動中以摺刀刺傷警員,警員因而嚴重受傷,若非警方迅速拘捕,他可能已在被告的的協助下離開,嚴重打擊司法公正。
辯方在求情時指,被告的背景報告獲感化官高度評價,被告也只是因與黃鈞華的情侶關係才涉案。法官姚勳智接納辯方所指,被告沒有預謀及組織犯案,考慮其角色及協助程度,以15個月作量刑起點,另參考其背景報告及求情信,當中均形容張人格非常正面,以及辯方在抗辯時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終調低至判囚 12 個月,並形容已把本案量刑降至最低。法官同時寄語被告,希望她在獄中好好反省,出獄後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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