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前區議員何惠彬違禁令網上煽動襲警 藐視法庭判囚獲緩刑 高浩文:網上煽暴較「起底」更嚴重

//何惠彬其實唔係第一次喺網上煽暴,希望佢今次真係知錯//


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網上煽動襲警,違高院2019年禁制令,藐視法庭罪成,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並支付十萬元訟費。


高等法院於2019年10月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發布任何訊息或言論可促進、鼓勵或煽動其他人士威脅使用暴力。但被告涉在禁制令生效後仍在網上發文,煽動他人向警方及國安處職員作出暴力行為,涉違禁制令。律政司指被告作為社運人士及社交平台積極使用者,必定知道本案所涉的禁制令,認為被告是明知故犯。


被告年初已承認控罪,當時希望獲判緩刑,以便努力工作賺錢,以支付訟費。


不過,高院法官高浩文認為藐視法庭,必須判處監禁,又指網上煽動暴力的行爲有時比「起底」更嚴重、更直接、更明確,任何人即使沒有想到其言論的潛在影響,仍應受到譴責。


法官又指,法庭除了考慮被告意圖,亦需考慮其言語帶來的潛在影響。不過,接納被告對其行為已深感懺悔,知道做錯了事,亦已經汲取教訓。被告案發時身為區議員,即使在醉酒時,亦理應三思而後行。


被告之前因另一宗網上發文,被裁定企圖刑事恐嚇罪成,入獄五星期。法官指,被告今年3月10日才刑滿出獄,相信已深知違法及違反禁制令的風險及後果,不會再因疏忽而再受牢獄之苦,最終認為適合以緩刑方式處理,判被告監禁1個月,緩刑1年,另須支付10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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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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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龍:dragon:的傳人
        龍:dragon:的傳人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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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監又緩刑即係等於冇罰,曬九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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