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區議員犯法,罪加一等!支持依法裁決,杜絕呢啲虛假訊息製造社會分化!//
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Facebook發文,聲稱於元朗7.21事件活動期間,被警員反手捉緊及帶回警署,帖文及後被刪除。裁判官水佳麗在粉嶺裁判法院,裁定盧俊宇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陳偉彥求情指盧俊宇已婚,育有一子現年歲多,身為基督徒長期參與探訪長者活動,曾任職區議員,工作盡責,關心露宿者福祉。
裁判官水佳麗裁決指,盧俊宇前年11月21日曾發帖指,當晚8時於元朗警署外聲援市民遭截查並帶返警署,但根據被告的交通紀錄及相關閉路電視可見,被告早於當晚7時已經離開元朗,到旺角參與飯局,可見盧俊宇聲援市民一說並不真確。
水官續指,警長文嘉明上門查問時,盧俊宇清楚知道與帖文有關,但仍聲稱忘記涉事警員編號等拒絕進一步回應,相信只為迴避問題,為求自保,以免墮入法網。當時盧俊宇沒有向警長撤回帖文指控,交代純屬虛構,實際上提供了虛假資訊企圖誤導警長。
水官又引述帖文內曾提及「黑警濫暴」,發布於社會運動高峰之時,指控非常嚴重,資訊可以引致大眾仇恨誤解。盧俊宇無中生有,行為不負責任,更火上添油。他亦沒有向警長交代帖文虛假失實,節省警力,明顯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遂裁定盧俊宇罪名成立。
水官表示,即使被告報告正面,亦會考慮即時監禁,「唔好有太多幻想」。水官將案件押後判刑至下月18日,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盧俊宇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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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吟
3年前+85298****49
3年前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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