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有空中服務員涉嫌違規播疫,政府一定要嚴肅跟進//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大律師:「執法部門能夠調查清楚,整件事件的來龍去脈,有可能是有人違規。照推論,國泰(高層)沒可能不知情。」
香港爆發新冠肺炎第五波疫情,這一波由國泰航空兩名空少、一名空姐引發的疫情,緣於國泰涉嫌違規,安排空中服務員「客機去貨機返」,以獲取只有貨機機組人員豁免強制酒店檢疫的待遇,造成防疫漏洞。本身是大律師的退休裁判官黃汝榮認為,當局可循多方面追究國泰。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那些進入香港,無論是空姐或者是空少,他們入境香港時,獲授權官員,就會向他們發出一份書面命令,會詳細和清晰地列出,需要遵守什麼條件?舉個例,他們的居所在哪裡?即是有指定居所,是否可以離開那個居所?如果寫得很清晰的話,而機組人員無遵守書面命令,擅自離開指定居所,就構成一個刑事罪行,最高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他續指出:「第二份文件就是入境時候的身份申報表,《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中,就寫得很清晰,獲得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包括一些貨運人員,他們進入香港的時候,需要填一份聲明。假如有關人士進入香港時,明明並非貨運人員,而訛稱自己是貨運人員,就會干犯另外一條控罪,就是提供虛假身份陳述。同樣地罰則就是,最高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據了解,國泰已經取消有關「客機去貨機返」的安排,並開除涉事空中服務員,是否就無須負責任呢?
黃汝榮說:「究竟國泰這位空少擅自離開寓所時,是否仍然是屬於工作期間,若果是屬於工作期間,國泰就要負責。至於第二條控罪,即是有沒有虛假陳述,國泰有沒有罪責?就要視乎國泰(高層)是否知道,這名空少會訛稱自己是獲豁免人士。我的普通常識告訴我,按情理看,國泰(高層)沒理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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