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貼地」理解運作、拒《蘋果》相關人士保釋 法官判決合情合理
【筆評則鳴】「貼地」理解運作、拒《蘋果》相關人士保釋 法官判決合情合理

長年在香港《蘋果日報》撰寫社論、筆名「盧峯」的前香港《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早前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日前頒下判辭,指申請方聲稱馮偉光月薪逾10萬元,但「無權控制出版」,認為有關說法「不合邏輯」,加上從眾多信件中可見申請人在行內備受尊重,認為以其影響力,能輕易在台灣平台發布煽動文章,因此沒有充分理由相信給予保釋後,馮煒光不會「繼續」危害國安,遂拒絕讓其保釋。法官杜麗冰對傳媒行業運作的理解,至少是對《蘋果日報》的理解,絕對是一針見血、準確和合理,當有法官作出合理和因時制宜的判決,香港市民自然亦要讚賞和鼓勵。


《台蘋》仍每日運作


事實上,眾所周知,台灣《蘋果日報》雖然去年已經停止發行實體紙本報章,但其網上平台其實仍運作如常;筆者承認,自己亦有下載其手機應該程式《蘋果新聞網》,每日都會收到大量「報道」的推送。杜官的決定,明顯有考慮《台蘋》的實際情況,知道互聯網應用無遠弗屆,《台蘋》總部雖然不在香港,但亦難以確定馮偉光獲得保釋後,不會繼續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


藉著此案,筆者希望大家明白,即使到了今天、《港區國安法》已經實施接近兩年,但一些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甚至是煽動社會仇恨和企圖引起對香港司法憎恨的內容,仍然每日透過互聯網,在香港不同階層之間散播。最簡單例子,一班香港的逃犯,包括羅冠聰、許智峯、張崑陽、甚至是「二線」的梁頌恆,以及一班疑似收受美國政府資助,所謂「香港民主委員會」的成員,包括邵嵐、周永康等等,這班人不時會在個人社交媒體發布可能會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言論。


市民不能麻痺大意


除此之外,這班人又經常會接受一些立場偏頗、甚至以媒體外衣包裝,實際係外國政府代理人的機構訪問,或者為這些機構主持節目,宣揚反中、親歐美、甚至係煽動仇恨內容,類似情況,不單持續進行,而且愈來愈激烈,故此筆者已不只一次提醒讀者,千萬不能疏忽大意,以為有了《港區國安法》就萬事大吉,這概念肯定是錯,這一點社會各界都一定要謹記。


尤其甚者,上文曾提及所謂的外國政府代理人媒體,其實,美國代理人《自由亞洲電台》在香港仍然非常活躍,該機構最近就有一篇「報道」,內容是指有在英港人組織,近日舉辦藝術展,展出11位香港藝術家的作品,盼藉此連結流散四海的港人,讓港人反思「香港民族」的定義,也希望讓當地人了解港人和華人有何不同云云。


單單概括一下內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又是一些「疑似」想推動所謂本土意識、甚至是分離主義的內容。類似的內容,其實還有很多,在此當然不會一一盡錄。話說回來,筆者在此呼籲特區政府盡快制訂方案,研究如何限制類似內容未來繼續在香港傳播。


規管外國代理人「媒體」


明知道,可能會有國家,欲藉著旗下媒體散播煽動性或誤導性信息,香港又豈能繼續坐視不理?筆者知道,民政事務局正研究的《假新聞法》,這固然相當重要,但除此以外,對於一些明顯是外國代理人的所謂「媒體」,特區政府亦不能袖手旁觀。


世界並不太平,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未來針對中國和中國香港的攻擊只會愈來愈激烈;美國國會參議院三月底的時候,通過修改版本的《美國競爭法》,表明建議增加對《自由亞洲電台》粵語、普通話、維語及藏語組別的資助,美國人到底想做什麼?你懂的!


圖片來源:新華社、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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