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居屋不應成為炒賣商品
【鐵筆錚錚】居屋不應成為炒賣商品

大家可曾有過買居屋的打算?筆者有,而且印象非常深刻。大約兩、三年前,筆者與家人在新界西北地區物色「可負擔」的物業,走遍了半個新界西,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天水圍看了一個「居屋盤」;那個面積約600呎、裝潢有點陳舊的居屋單位,不計及補地價的價錢,索價近500萬元,若計及地價,樓價隨時高過同區私人樓宇。最後,筆者與家人,當然沒有購買相關單位,那時筆者在想,當居屋也成為「炒賣商品」,一般港人連居屋也「買不起」,實在「非常合理」!


賣居屋?賣回給政府!


最近,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平台發帖文及影片,提出在大欖郊野公園邊陲地興建居屋,以每平方呎6000元的劃一作價賣給香港人,有關建議即時受社會熱議,不少社會人士以至市民都支持計劃。其實,在梁振英的倡議當中,有一項非常值得留意,就是「入伙後十年內必須是業主自住,如要出售,只可原價回售給政府」;換句話說,想買梁振英倡議的「新居屋」,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就可以去抽,但想用作投資、炒賣?不可以!


筆者認為,梁振英的提議,表面上平平無奇,實則有相當大作用。首先,如果居屋要原價賣給政府,那麼本身打算「邊住邊投資」的人,自然失去了這空間;第二,政府以原價售回政府後,政府把單位翻新後再出售,下一手買家,基本上也是用低價錢購入單位,價錢在市民負擔能力內;第三,由於新居屋純粹是解決部分買家需求,理論上亦不會對私人市場造成大衝擊,很符合香港一向推崇的「自由市場」原則。


推廣計劃 減少「天價」居屋


曾幾何時,社會都喜歡強調「置業階梯」,住公屋的可買居屋,有了居屋的他朝有錢可以換私樓;很可惜,這條沿用了幾十年的「置業階梯」明顯出現了斷層,首先是今日要排隊上公屋,難;要買居屋,如在二手市場補地價買,價錢已經貼近私樓;如果買私樓,400至500平方呎但過千萬元的私樓「比比皆是」,如何買?香港,實在需要真正為市民所能負擔,而且不會成為「炒賣商品」的嶄新居屋。


今次梁振英提出以創新方式興建以及售賣居屋,筆者不但想事成,甚至想這計劃能夠推而廣之,應用到其他新居屋計劃內;當香港不斷出現「中產買不起樓」、「年輕夫婦一結緍就『分居』」的扭曲情況,事實告訴了我們每一個人,過去「行之有效」的方式,可能已經「無效」了。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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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mann
    mann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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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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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cellent
      • Happy21
        Happy21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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