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點燭」無罪 不等於「犯禁」無罪
【鐵筆錚錚】「點燭」無罪 不等於「犯禁」無罪

支聯會一夥成員日前以「紀念六四」為名,跑到港大校園內搞「活動」,其間又是點燭默哀、又是所謂「洗刷國殤之柱」。在繼續評論這場政治騷之前,筆者想先問問大家,是否有這樣的同感:反對派反中央、反政府的慣用套路之一,就是但凡有「以前可以、現在不行」的,就抹黑為「鉗制、打壓」、「港人冇晒自由」;如果「現在仍可以」,他們又會風向突轉,轉為渲染「以後隨時不可以」、繼續販賣恐懼。

 

但大家有無想過,這當中,有個潛藏的「大前提」,就是這班人對於「底線」在哪、何謂「踩界」,其實心知肚明,所以總要借機生事、「搵位挑機」。

 

宣揚顛覆政權的口號?

 

說回支聯會這場時間、地點都「挑選」得頗具政治意涵的「紀念活動」。據報道,參與者除了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外,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還宣稱,在《國安法》之下,開始擔心香港還可否容得下「國殤之柱」、「係咪會變成點枝燭光都有罪」?又揚言「就算政權定義燭光有罪,我們都會繼續堅持」;之後又趁機指摘港大「越來越容不下學生組織、學生獨立的聲音」云云。怎麼樣,是否完全又是慣用那一套?

 

今時今日在香港,「點燭」無罪,但一眾搞手同參與者有否違法限聚令,卻是有必要追究的問題,既然有法可依,那麼應查、應懲的,就該依法辦事。再者,點燭無罪,但這夥人的其他言行有無違反《國安法》之嫌,又是另一回事。例如他們高喊所謂「結束一黨專政」口號,究竟意欲何指,筆者認為支聯會是有必要解釋清楚的;如果他們意在針對、甚至宣揚顛覆中央政權,或者破壞國家的根本制度,就有可能違反《國安法》。

 

明知紅線、底線 還要挑釁?

 

至於有人宣稱「有罪都會堅持」,筆者勸一句,請先不要把話說得那麼「口響、堅定」,看看公民黨人,就是好例子。他們之前參選,也口口聲聲表明要「攬炒議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也標榜自己「越打壓、越頑強」,只是一旦真的因涉嫌違法而被捕、要還押時,才終於體會「身陷囹圄不好受」、「只有真正進來才會知道,做好坐監的準備這個想法,是多麼沉重」…結果還是出盡辦法求自保,甚至「退黨保平安」。

 

所以政治這東西,不是隨便喊喊口號;所謂「革命」,也不是賭口水,有些事情一旦「玩過火、踩過界」,招致任何後果,都是要自負的。如果有些人眼見有前車之鑒,也明知底線、紅線,但偏偏就是要挑戰,那日後若涉違法而被捕甚至承擔法律責任,就是一切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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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龙的傳人
    龙的傳人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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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胜在有國安法~
    • +85291****08
      +85291****08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cel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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