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與其挽留 不如歡送
【鐵筆錚錚】與其挽留 不如歡送

特區政府日前提出修例建議並引入「正、負面清單」,進一步明確、規範包括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在內、特區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以及取消資格(DQ)的相關規定,可謂落實中央強調「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一步。方案公布之後,筆者留意到反對派陣營之中再度掀起「去留之辯」,部分現任的反對派區議員更表明「鐵了心會辭」。筆者的看法是,從他們個人角度,可能是想借此向支持者展示自己「抗爭意志」,但從特區管治以至民生福祉而言,既然有人不是真心為國為民為特區效力,那麼他們要走,與其挽留、不如歡送!

 

同過往一樣,每當反對派面對「進或退、去或留」的抉擇時,無論作出何種決定,總能為自己找到一套冠冕堂皇的說辭。例如表明會在宣誓前辭職的離島區議員王進洋就聲稱,「人生在世,除了政治與功名利祿」,不希望自己「被區區四萬蚊和虛而不實的議席,綁了我的翼」;又例如北區區議員袁浩倫,就批評政府「輸打贏要」,更反問既然自己的議席由港人選出來,「點解要效忠政府?」云云。請大家檢視一下上述言行,其實是不是已經間接或直接說明,這些反對派政客根本無資格擔任特區公職呢?

 

當日「聲明」是假的?

 

政客給自己戴光環,表明看好似「好有型」,但當中至少牽涉兩個問題,筆者認為更有必要商榷一下。首先,王、袁二人當初參選區議員,不是簽過聲明,表明自己會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嗎?雖則當日安排及操作未必如今日政府所建議般細緻,但宗旨同要求本質上無改變過,聲明可以簽,為何如今更加具體落實聲明要求的宣誓,他們又要反對、抗拒呢?另一個問題是,他們拒絕宣誓,筆者無辦法不質疑,他們當初所簽的那份效忠特區、擁護《基本法》「聲明」,是虛情假意?還是為了順利得到區議員議席的「權宜之計」?

 

攬炒派不在愛國者之列!

 

事到如今,筆者認為既然有些人擺明不願效忠特區、效忠國家,那就請放下手中權力吧,離去更好!其他與王、袁一樣的無意效忠者,也應該跟隨。事實上,中央強調「愛國者治港」,特區提出落實方案,筆者認為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將特區的管治隊伍撥亂反正,誠如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言,不管在街頭還是在立法會、區議會,攬炒派都絕不是在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而是繁榮穩定的破壞者,這些人不在愛國者之列,不能允許他們染指香港特區的政權!

 

其實從市民大眾角度,大家可以反思,過去一年多的區議會亂象及議政質素可謂有目共睹;被拖累、受影響的民生事務比比皆是,往後要是議會中沒有了與政府為敵、與國家為敵、以市民為敵的仇恨製造者,對市民對香港以至對國家,都絕對是好事!


原圖:王進洋fb、袁浩倫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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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龙的傳人
    龙的傳人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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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狗議,快辭職吧~別再浪費我们納稅人D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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