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誰瀆職?
究竟誰瀆職?

一向與黑暴「同行」嘅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今日喺《生果報》有篇文章,批評民政專員「瀆職,打壓、閹割議會權力」,令一眾「民主派」議員嘅工作「舉步維艱」,究竟咩工作咁「艱難」?余德寶嘅例子,係盲反派嘅所謂「重組警隊」動議,受到民政專員嘅「不合作運動」影響。廣男想講,先撇開民政專員有冇權力去處理重組一個政府部門,呢樣嘢又係咪屬於區議會嘅職責範圍呢?明明自己越權,仲話人哋「閹割權力」;真正屬於區議會職責範圍嘅地區民生事務,又唔見佢哋認真花心思花時間去做,依家究竟邊個瀆職?!

 

以連篇歪理去越權

 

廣男睇余德寶篇文,佢聲稱討論「重組警隊」有逼切性嘅理據,係有所謂「太子站8.31事件、油麻地人踩人事件、理大圍攻事件」,地點都喺油尖旺、對象亦係區內居民。如果話警隊工作與民生息息相關,廣男唔反對,但區議員如果真係「為民發聲」,最起碼係咪應該擺事實、講道理呢?

 

論職權,退一步嚟講,就算要「重組警隊」,都唔係區議會呢個「資訊組織」嘅權力範圍,呢個動議本身就已經越權!擺事實講道理,所謂「8.31事件」,連當日「死者」都已經活生生出嚟接受採訪,就請盲反派政客唔好再講啲陰魂不散嘅大話喇!所謂「油麻地人踩人事件」,請搞清楚,已經有媒體查證,事實係當日一班黑暴違法之後,逃跑過程中有「人推人」而釀成混亂,警方拉人導致人踩人嘅講法,係盲反派嘅說法啫。至於所謂「圍攻理大」,事實更清楚,係暴徒佔據理大後大規模破壞,警方無可能唔執法。所以在情在理,根本上係區議員都有問題,仲好意思批評民政部門?


連「天眼」都拆 怕影到「手足」?

 

如果真係要講瀆職,廣男請大家不如又睇下更典型嘅例子,就係有油尖旺區議員早前竟然要求拆除區內用嚟預防罪惡、協助查案嘅「天眼」系統(閉路電視),大家都知「天眼」對阻嚇罪案有幫助,萬一「出事」,都有證可查,點解區議會又動議要拆呢?係咪應該解釋下!真係為「節省公帑」,定係為咗方便「同行手足做嘢」唔會被影到呢?如果真係冇咗「天眼」,區內居民嘅財產、人身安全都可能受影響,呢啲咪又係瀆職囉!

 

執筆之時,廣男又聽聞荃灣區議會今日開會,動議包括將區內一個休憩處改名「10.1人民抗暴紀念公園」,擺明又係類似之前西貢區議會嘅「紀念周梓樂、陳彥霖公園」嘅動議。大家應該反問,當盲反派把持嘅區議會,一個又一個淪為玩政治抹黑、人格謀殺嘅地方,咁「說好的為地區服務」呢?盲反派區議員當自己係立法會議員?定係直頭當自己係行政會議成員?


圖片來源:余德寶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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