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再度呼籲港府設立特別法庭
【鐵筆錚錚】再度呼籲港府設立特別法庭

香港一場政治風暴至今難見終結之日,由此衍生的暴力、違法案件更是接連不斷,警方數字顯示,目前被捕人數已經超過6,000人,面對如此龐大的積壓案件,無論政界、坊間,早有意見提出港府應效仿英國早年做法,設立特別法庭速審速判。日前有政黨再提建議,希望政府可以調撥資源設立24小時法庭;筆者也不止一次支持相關建議,趁此契機,筆者也再度呼籲港府積極回應有建設性的建議,設立特別法庭助社會盡快止暴制亂,一來因應局勢有需要、有必要,二來因為時至今日,若事情再拖延下去,司法機構就更難運作。

 

有政黨今次再提建議,是就著即將於下月公佈的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希望政府可以善用資源,有針對性處理因社會事件所帶出的一系列問題,包括設立「專職隊伍」負責處理修例風波中刑事案件及涉案人士的檢控工作,為司法機構增加資源和人手設立24小時運作特別法庭,增加警隊人手及裝備,以及設立基金支援「被裝修」商舖等。筆者十分認同,要想社會止暴制亂、重回正軌,就需要多管齊下,政府以至司法機關都要積極「動起來」;至於是否要有資源調撥、如何調撥,則可以再商討、落實。

 

至少應踏出第一步

 

對於設立24小時運作的特別法庭,筆者認為客觀上講,現時6,000多被捕人士,所涉控罪各有不同、有輕有重,法庭不妨採取「分類分流」做法,即是對罪行相對輕微者快速審理;對罪名較重、案情複雜者安排長時間處理。筆者認為,具體如何操作,大家可以討論,但重點是首先要「踏出第一步」,有效減少案件不斷積壓。反觀現時政府以至司法機關的做法,有點「束之高閣」、不太積極的感覺,筆者只能說,這種非常時期依然「不變應萬變」的態度,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有警察執法 也要有法庭配合

 

事實上,在設立特別法庭的問題,英國已經有「成功先例」可以借鑒,數年前英政府處理大型騷亂的被捕人士及被告,就採用了特別法庭的做法。筆者只想提醒一句,不要忘記香港現在暴亂並未減退,若判決對暴徒沒有阻嚇性,甚至「趕不及」對暴徒提出檢控,隨時令違法案件越積越多;長遠來看,更可能動搖大家對香港司法的信心,若真到這一步,就不是「增撥資源」就能挽回的。還是那句話,止暴制亂不能單靠警方執法,還需要法庭配合,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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