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逃犯條例》要直上立法會大會?
【鐵筆錚錚】《逃犯條例》要直上立法會大會?

盲反派為拖垮《逃犯條例》修訂,竟訴諸暴力,在上星期六(11日)的法案委員會會議,將議會變成「戰場」,拍枱叫囂、阻撓建制派議員開會,甚至引發肢體衝突,導致多名議員受傷;在今早的法案委員會會議中,盲反派又重施故技,粗暴阻撓會議主持人石禮謙進入議事廳,會議再次被迫宣布中止。筆者認為,盲反派為了拉倒《逃犯條例》修訂,已經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不惜暴力衝擊建制派議員,使審議程序陷入僵局;唯今之計,或許只有考慮直接將草案提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才能確保條例修訂工作順利進行。

 

暴力衝擊 使委員會難以運作

 

盲反派用暴力搗亂立法會會議,導致法案委員會兩度中止,嚴重破壞立法會的運作,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評論事件時,表示召開法案委員會原意是在大會時間以外,提供機會予官員及議員共同商討法案,目的是提高議會運作效率,但現時的情況卻是「完全失效」,他建議直接將草案提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據報,其他建制派亦醞釀行使《議事規則》第91條《議事規則的暫停執行》,將《逃犯條例》修訂直接交到大會審議。在理想的情況下,理應按正常程序下進行審議工作,但面對盲反派的「暴力」阻撓,經歷數次會議後仍未能選出主席,即使最終法案要「直上大會」,實則也是迫不得已。

 

事實上,盲反派阻撓《逃犯條例》修訂的行動不斷升級,由原來的拉布、叫囂,升級成霸佔主席台甚至「埋身肉博」的肢體衝突,筆者估計,在盲反派持續激烈的抗爭下,下次會議甚至再下一次會議能夠選出委員會主席的可能性也不高;若立法會要在暑期休會或「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前完成修例工作,暫時看來並不樂觀,唯今之計,或許只有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將法案「直上大會」,才能趕及立法「死線」。翻查資料,其實2016年3月,政府亦成功通過使用《議事規則》第91條,調動會議事項處理次序,將在立法會大會審議的「臨時撥款決議案」次序調前;只是,要引用相關《議事規則》把正在委員會審議的草案「直上大會」,則要仔細研究當中的法律問題。

 

非常時期 非常手段

 

有意見認為引用《議事規則》把草案「直上大會」對立法會運作有影響,例如會令討論草案的時間有所減少,但筆者認為在「非常時期」,就要用上「非常手段」,今日盲反派以「台灣議會式」的衝擊行為癱瘓議會運作,他日亦可以用上類似手段阻礙其他草案或議案審議,既然盲反派連暴力手段都用上,其他議員實不必過於拘泥於相關《議事規則》在過去是否「較少引用」的問題。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筆者認為建制派議員們,實在不必有太多顧忌。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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