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幾位被告過去一直搞亂香港,最終都要付出代價!//
35+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45名被告,今日(19日)全部被判監,當中出判決。當中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被判囚4年5個月;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更因不認罪,經受審後被定罪,終判囚6年9個月。
黃之鋒沒有為自己撰寫求情信,而吳敏兒則指犯案時不認為其行為屬違法,被捕時感到驚訝,形容干犯本案是「一生中最嚴重的錯誤」。
余慧明當日求情時依然毫無悔意,她透過其代表大律師讀出求情信,信中指她參選只求加強話語權來打破困局,卻被指顛覆國家政權,在其他民主國家聞所未聞。她又指,至今仍認為透過立會投票來改變並無不妥,聲言「或許我唯一過錯在於我太愛香港」。法官當庭指「這不是求情信,這是政治言論」,要求辯方停止朗讀信件。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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