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毫無悔意
【今日網圖】毫無悔意

//陳朗昇審訊後定罪未見悔意,完全係目無法紀!//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涉嫌於去年在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時,因無出示身份證而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經審訊後今日(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認為他是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聽取求情後判處陳即時監禁5日,准保釋等候上訴。


現為網媒《Channel C》記者的41歲被告陳朗昇,被控於2022年9月7日在香港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女警,陳另被控阻礙公職人員交替控罪。


裁判官梁嘉琪裁定被告阻差辦公罪成,指被告當時就在警員面前,如無意阻礙的話可以直接交出身份證,沒有任何困難,卻沒有如此為之,陳朗昇解釋指當時要應付另一名警員問題,梁官反駁指這僅為借口。對於陳朗昇稱擔心資料外洩,梁官指現場沒有相關工具或直播,故不見得憂慮有何基礎,認為此非其真實信念,不接納其說法。又指陳得悉截查警員身份後,已知答案下仍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不停發問,沒有適時提供身份證供警員查閱,觀乎其態度過程及反應,認為陳朗昇蓄意為之,故裁定其阻差辦公罪成。


梁官考慮到陳朗昇行為態度,加上沒有案情相近的判刑上訴案例,認為罰款不足以反映控罪性質嚴重性,審訊後定罪未見悔意,亦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受案例約束,以7天監禁為量刑起點,有見其為傳媒業工作付出,酌情減刑至監禁5天。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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