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不可保釋】6名爆炸品案疑犯不准保釋
【重案不可保釋】6名爆炸品案疑犯不准保釋

警方早前拘捕17人,懷疑他們與年初明愛醫院及深圳灣口岸等發生的爆炸品案有關。17人中有6人被控,案件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6人中,兩名被告仍然留院缺席聆訊,其餘4人由警車押送到法院,而其中一名24歲女被告報稱是入境處登記主任。

 

控罪指,6名被告涉嫌在今年一至三月,串謀他人非法及惡意地藉爆炸品引致爆炸,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嚴重損害財產,其中三人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控方又指,眾人涉嫌在旺角必發道宏創方兩個單位內管有爆炸裝置,包括20克火藥、2千克硝酸鹽、624公斤鎂粉等。

 

裁判官最終案件押後至六月提堂,所有被告暫不准保釋。

 

圖片來源:香港警察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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