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吳文遠涉擲三文治案 梁振英作供:襲擊的人要負刑責
【焦點新聞】吳文遠涉擲三文治案 梁振英作供:襲擊的人要負刑責

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擊中一名警員,被控普通襲擊罪一案續審,梁振英今午約兩時半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

開庭前,吳文遠申請自辯,以便親自向辯方證人提問,獲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接納。梁振英作供時表示,事發時到羅便臣道票站投票,現場有人示威及大叫,期間有物件在視線範圍內飛過,並意識到有危險,「有人襲擊我」,本能反應彎腰避開及加快步速進入票站室內範圍。他表示心裡感到「驚」、「恐慌」,認為行為是「嚴重襲擊行為」。梁振英又指出,自從有人(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立法會向他掟玻璃杯後「特別小心」,而社會部分人士行為變本加厲,不知道會掟甚麼令人受傷的東西,可能是玻璃樽、鏹水,甚至利器,強調「襲擊的人要負刑責。」

吳文遠在庭上播出一段新聞片段,要求梁振英確認其步速、表情等,並指梁振英供詞與片段及他的記憶不符,申請將梁振英成為敵意證人,但被裁判官拒絕。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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