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反對派法律界人士不斷以言論自由為『港獨』言論辯護,執業大律師、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表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香港人權法案》,言論自由受到國家安全限制,『港獨』人士不可拿言論自由作盾牌辯護。」
原圖:bastille
有反對派法律界人士不斷以言論自由為『港獨』言論辯護,執業大律師、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表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香港人權法案》,言論自由受到國家安全限制,『港獨』人士不可拿言論自由作盾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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