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啟華話呢單案終於告一段落,大家又點睇?//
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反修例示威演變成暴動,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因襲警及傷人等4罪罪成,被判囚5年半。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被咬斷右手無名指,其後入稟區域法院向杜啟華提出民事索償。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法官羅麗萍前日(6日)頒下書面判詞,裁定杜需賠償15.2萬元。
原告梁子健事發時50歲,擔任高級警司,其後晉升為沙田警區指揮官,去年7月退休,現為九巴任職行政總監;被告杜啟華則於去年10月服滿出獄。入稟狀指,被告於2019年7月14日晚上9時54分於沙田新城市廣場3樓「LONGCHAMP」商舖襲擊原告,令原告受傷及造成損失,因而入稟追討賠償,包括衍生的利息及訟費,但入稟狀並無列明索償金額。
羅官在書面判詞中裁定被告須對原告負上全部責任。羅官又指即使原告沒有適當裝備,也並非令其無名指受傷的原因,認為被告的襲擊是唯一及直接令梁受傷的原因,裁定他須向原告支付15萬元「疼痛、痛苦及舒適生活損失賠償」及賠償2500元雜費。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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