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國安法才會有學生會道歉
有國安法才會有學生會道歉

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2021年7月1日,是舉國歡慶的日子,既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紀念日,又是香港回歸24周年紀念日。但是,香港卻在當日發生駭人聽聞的「孤狼式恐怖襲擊」,兇徒蓄意在鬧市區公然襲擊執勤警務人員,手段殘忍恐怖。此類嚴重威脅市民安全與社會治安的恐怖主義活動,嚴重衝擊社會底線,肆意踐踏香港法治。


然而,坊間卻出現各種公然支持、浪漫化和英雄化恐怖分子的言論和行為。


7月7日晚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會議開始前,全體成員竟然為7月1日銅鑼灣向警員發動「孤狼式」恐怖襲擊後自殺的梁某「默哀」一分鐘,隨後通過所謂「議案」,對梁某表示「深切哀悼」,「感激梁對香港的犧牲」,文學院學生會代表更向梁「致敬」。


一群大學生,公然對恐怖分子默哀、感激、致敬,不要說毫無法治觀念,更是人性泯滅。


他們如此推崇恐怖分子,怎麼能夠與社會棟樑掛起鈎來呢?


據報道,這個評議會的現任主席為法律系學生,讀法律的學生竟然有此等行為,將來又如何堅守公義和堅守法律底線呢?


7月8日,香港大學發出聲明,強烈譴責學生會評議會的行為,並於當晚宣布邀請警方國安處調查相關行為。


同時,香港社會各界也紛紛站出來譴責這個學生會組織公然支援恐怖分子的行為。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港大學生會於7月9日凌晨召開記者會,表示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對此深感抱歉,評議會決定撤回哀悼動議,全體幹事會請辭,評議會的成員也會辭職,並承諾日後會謹言慎行。道歉是好事,但道歉必須是真誠的。但是,從現場畫面看到,出席的學生身穿黃字黑衣,雙手模仿被捕上手扣,以及T恤背後文字,令人感覺所謂的「道歉」並非真誠。此外,筆者還關注到其中3個屬會成員包括文化聯會、學社聯會及體育聯會發表聲明,表示「一直維持政治中立」,沒有參與議案的討論及投票,所投下的贊成票只是失誤。


這真是不打自招。首先,對於恐怖主義能保持中立嗎?沒有參加投票,又何來失誤呢?


讚美等同宣揚恐怖主義


如果沒有國安法,估計學生會不會這麼快出來道歉。但是,道歉不能豁免刑事責任。《港區國安法》第27條列明: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警方國安處理應跟進徹查此案並依法檢控。誠如警察評議會職方協會的聲明所言:「寬容處理只會敗壞學界綱紀,更嚴重可能令學界稱為恐怖活動的滋生溫床」。


學生會是獨立註冊社團,不隸屬於香港大學,香港大學日前再次發表聲明,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並按大學程式嚴肅處理此事件以及有關參與學生。香港大學此舉意義重大,值得其他高校學習。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1年7月17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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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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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shuyicai5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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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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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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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生之犢,草率舉動, 以為犯錯後到教堂告解便冇事, 殺人犯在被鎗決前个个皆認錯認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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