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文章】拿火水入火場犯法嗎?
【獨家文章】拿火水入火場犯法嗎?

曾經,有許多人為政府該如何處理香港電台問題獻過計,有人說,減少撥款,把它慢慢「陰乾」;有人說,讓它私營化,在商業市場自生自滅;有人建議,關掉新聞及公共事務組,保留其他部門,哪裡有病就割哪裡……


而我聽過最徹底最斬釘截鐵的一個方法,出自一位政壇高人之口,高人簡潔地說了三個字:「執咗佢!」


當一個每年耗費庫房十億的機構,完全不能發揮應有作用,反而不斷製造大破壞,「執咗佢」,不失為一個止血減害的方法。


香港電台一直以「公營廣播」自傲,認為他們的老闆是市民,不是政府,所以他們沒必要為政府服務,反而是代市民監察政府運作。


問題是,現在監察政府的渠道還不夠多嗎?黃媒、黃網一面倒以抹黑造謠手段「監察」政府,港台有必要加入掟石行列嗎?


公營廣播的最大責任,是以公帑製作一些商業機構不會做、但對社會有裨益的作品,譬如製作教育、藝術、古典音樂、國際視野的節目,因為這類節目很難找廣告,商業媒體不會做,公營機構有政府付鈔,不用擔心廣告收入,就有空間做些富教育意義、提升市民素質的節目。


然而這些年我們看著港台沉淪,不單沒有高質節目,更出現低質記者。昨日就有個港台兼職記者,因携帶兩支懷疑仿製手槍及一部無線對講機,試圖進入黃竹坑警察學院採訪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被捕。


21歲的知專設計學院學生,竟然可充當港台兼職記者,作為納稅人、港台人口中的老闆,我們有權質問:

一, 港台為什麼聘用兼職記者?他負責什麼節目?

二,這名兼職記者2019年黑暴時期曾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被捕,涉襲警並脫罪。此人不單有暴力前科,更有憎恨警察前科,這種人,你們不單聘作記者,還派他採訪警察新聞,是有心還是無意?

三,誰派遣此人去採訪?是上司要求他携帶懷疑仿製手槍進場的嗎?你們是想測試警校保安?還是想用假槍造新聞?


正如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所言:「今日警察學院進行反恐演練,如果有人以記者身份持仿製手槍進行任何事情,難以想像後果。」


有黃人說:「兩支玩具槍都驚成咁?幾時香港衰到袋支玩具槍都犯法?」


如果人人都抱這種「犯法呀?」的心態,社會就不再有秩序可言。舉個例,拿罐火水不犯法,但你拿罐火水進入消防員正在撲救的火場犯法嗎?


朋友說,這個兼職記者隨時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說的沒錯。中央忍你多年,就是希望你良心發現重回正軌。沒想到,就在國家安全教育日,你們派個記者拿支假槍來挑戰,玩大了,有嚴重後果,實在怪不得人。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昨天說:「(中央)對一切損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該出手時就出手,一旦出手必到位。」我想起,高人所言的三個字:「執咗佢」。中央是:言必行,行必果的。


原圖:rthk、網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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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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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wai wong
    wai wong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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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講是誰人指使,就重判兩人,睇吓你班手足義氣在何處。
    • 龙一吟
      龙一吟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香港政府不是驚兩枝假槍,是重視危害社會之違法行為,影響深遠及廣闊,不是真假問題。必追查源頭,總有污點証人更不只一個,所以[雞飛狗走]潮必多。
      • Happy21
        Happy21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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