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 香港的明天會更好
完善選舉制度 香港的明天會更好

本文作者為本文作者為李世榮


繼人大311決定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再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1和2,有如接種新冠疫苗般,為完善選舉制度完成接種兩劑疫苗,為防範反中亂港勢力入侵建制起到強大的防禦作用,全新的運作系統正在全面而健康地起動。修訂一出,不少人或者仍受過往制度或所謂西方民主的形式牽著鼻子來走,盲目以所謂反對派、攬炒派的持票減少,或者部份議席不是以一人一票產生,或者是部份市民由一人兩票變回一票便說新制度的不好。當然,更多的只是純粹抹黑一句帶過。


然而,究竟一個選舉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一人一票還是為了一個地方變得繁榮穩定?即使是一人一票,但一處地方如部分中東國家般戰火連年?又是否有任何意思?如過往在比例代表制之下,立法會直選只需要2-3%選票便可當選,此形態的選舉制度讓部份候選人為求開拓票源越走越激,支持黑暴亂港和港獨不在話下,部份人過去更盲目謀求以所謂「35+」無差別癱瘓政府,甚或整個香港,難道如此制度下的結果便是最符合國家和香港利益?香港如今應對疫情更見困難,失業率暴增,相信一定程度上也是黑暴亂港時已打亂社會根基所致;此外,區議會的走向也漸漸越走越政治化,不符《基本法》第97條有關地區管理事宜作諮詢的初衷,部份黑暴區議員多次要求在區議會會議上與政府討論與其職能並不相關的事,無法發揮有效功能,甚至有些區議員為了政治立場公開宣布和拒絕服務甚或侮辱部份市民,是次修訂將區議會排除在選委會之外,與其說是削權,倒不如說是透過良好分工,讓各社會組成部份各司其職,恢復社會應有功能。


而更重要者,是不論上述區議會分工上的變化,還是立法會20,30,40席的分工及增加席位至90席,抑或選委會加入更多界別及將人數增至1500人也好,其實也更能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因為香港本身便是一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多元化國際大都會,本身便應該讓更多不同群體參與。反過來,一人一票卻未必能發揮如此作用,假設教師人口比社工多,社會便有機會將政策和資源傾向教師,也不能照顧部份人數較少但社會影響力不少的界別。筆者認為,這是功能界別最初成立的初衷,經過20多年的變遷,也可見為照顧社會發展,實有調整的必要性。


最後,有攬炒派經常抹黑選舉制度修訂是倒退到97年前,又言在資格審查委員會和現行制度下參與選舉沒有尊嚴。首先,如果他們認為97年前的制度很差,為何還依戀港英年代?還是他們的立場只是反中,所以敵人的敵人便是朋友?當然,現時的選舉制度完善也絕非退步,在上文和筆者其他文章中也有敘述,不再重覆;其次,筆者過往也一直對政府本著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正確便支持,不正確便反對,但筆者卻滿有信心如日後有機會參選,也必定能通過審查,也不明白要自己愛國到底為何會沒有尊嚴?當然,如要筆者接受美國定義下的愛國才可參選,我必然感到委屈,如攬炒派持此論者,我真的奉勸他不要參選,更應盡快移民離開中國,因為我國和所有愛國者真的不歡迎不愛國甚至敵視國家的所謂中國人。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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