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攻擊性武器」?
何為「攻擊性武器」?

本文作者為國藝娛樂文化集團主席  冼國林


攻擊性武器又成為一個熱門話題。其實警方都解釋得好清楚,「攻擊性武器」的定義,除咗物件本身有明顯嘅攻擊性,例如槍械、軍用刀等,其他任何物件本身可能唔係設計有攻擊性嘅用途,但係經過改裝或者喺使用上用作攻擊他人,這物件喺法律上都會被視作為攻擊性武器。大功率嘅雷射筆明顯有一定殺傷力,而事實係多次嘅衝突期間,示威嘅人士都係用鐳射筆直射警察。咁樣做已經好明顯唔係一個普通嘅觀星或者科學上嘅用途。


就以電筒為例,當時好多路人以為被捕者只係買咗電筒就話電筒點會係攻擊性武器,答案係錯嘅。其實好多夜總會、酒吧,保安人員都係會有一支長嘅電筒在手。表面上佢可以做照明作用,但係實際上當有衝突嘅時候,佢哋就用電筒攻擊對方,喺咁嘅時候,呢個電筒就係攻擊性武器。我記得我讀法律嘅時候,曾經睇過一個案例,但我唔記得咗個名。就係有班農民示威反對政府政策,佢哋車出大量水果,在示威過程中用水果去投擲警察,結果有多名警察受傷。呢班被捕人士全部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同埋用攻擊性武器襲警,呢個情形多年前亦都出現過喺泰國。


就以香港為例,好多示威者以為帶雨傘出街冇事,而喺衝突嘅時候可以攻擊警察,其實喺呢個情況,雨傘嘅用途已經改變為攻擊性用途,如果當場被捕嘅話係可以被控持械傷人。


另外雞蛋本身係食物,殺傷力不大,但係如果喺示威現場有人被搜出藏有大量雞蛋、而在現場已經有人曾經用雞蛋攻擊警方或者建築物,呢個被捕人士好大可能除了被控非法集結外,亦會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


講返鐳射筆問題,被捕人士解釋話作為觀星之用,咁佢要提供証據佢是否曾經多次參與觀星活動,對觀星嘅了解以及點解要買咁多支筆。如果佢未能提供任何合理的實質証據支持他的解釋,則他被定罪機會相當大。因為他是活躍學運份子,而喺多次示威活動中,確實有好多示威者用鐳射筆照射警方,咁足以證明好多買鐳射筆嘅人唔係用作觀星之用。因此警方有合理理由將數量上不合比例之鐳射筆視為攻擊性武器。


從已知嘅資料嚟睇,昨晚警務人員確實係有合理懷疑進行拘捕。大眾市民有大迴響係因為他們對於法律唔係太熟悉而已。另外,好大程度是因為有一些別有用心嘅律師,經常提供一啲似是而非嘅法律意見誤導年青人,所以令到佢哋輕身犯險。我喺呢度提醒,大家喺聽取法律意見嘅時候,千祈唔好淨係聽一啲以為對自己有利嘅意見,要多方求證以免畀人誤導。因為最終出事嘅時候,呢班提供誤導性法律意見嘅人,佢哋係唔需要負上任何責任,而最終受害嘅係被誤導嘅人仕。


原圖:中央社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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