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施行「社會信用體系」之看法
對施行「社會信用體系」之看法

這個制度一早在西方社會已經存在,是信用評分的一種。信用卡月結單到期仍没有支付,除遭受高昂之利息懲罰之外,留下之紀錄會影響你的信用評分,再申請另一張信用卡時會增加困難,購房貸款可能會遭受拒絕,同時會失去擔任貸款保證人之資格......不勝枚舉。除此之外,醉駕、超速、衝紅燈、撞傷或撞死行人也會構成汽車保險投保之障礙因素。打架毆鬥、偷竊、非禮、欺凌......經過審判定罪之後,可成為移民資格審查之依據及申請公職之天秤。


多年前在溫哥華舉行的一場「史丹利盃」冰球決賽,加拿大隊在主場被美國隊打敗,引起球迷不滿。他們走上街頭騷亂洩憤,毀壞公物,被攝錄機錄下。警方憑此追查肇事者,並繩之以法。較早前在美國發生之「佔領華爾街」行動,也一直受到「電眼」監控,任何越軌行為都被攝錄下來,作為日後追究的證據。嚴格來說,這也屬於「社會信用體系」裝置之一。


筆者年初在中國旅遊,有以下之經歷:看見兩個年輕婦人到銀行提取巨額金錢,一前一後從容離開,没有露出任何怕被搶劫的恐懼;搭乘汽車在高速公路行走了十多天,不曾目睹任何交通事故;與親友飯聚後,没有人放膽醉駕;搭乘高鐵,車站內無人違法在禁煙區抽煙,車廂內也無人以身試法在洗手間抽煙。這些便是「社會信用體系」推行的初步成效,有目共睹。


在中國實施之「社會信用體系」雖然有助減低罪案的發生,但由於審查的範圍過於廣泛,造成擾民之弊,而且在技術上未盡完善,因而產生不少無辜受累者之個案,犯了寧缺勿濫之毛病。這個體系除了紀錄不良行為及罪案之外,也鼓勵「日行一善」,提倡做善事。其弊端是,為了補償分數之缺失,有人竟然會透過捐血來達到目的,忘記了做善事之初衷。由此觀之,這個體系存在不少漏洞,有調整的必要。


原圖:中新社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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