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與Gun治
法治與Gun治


毛澤東有句名言,叫做「槍桿子出政權」;那天聽何君堯議員說世情,也有精彩金句,他說: 「我們是法治,美國是Gun治,G-u-n, gun,另類槍桿子出政權。」


雖是說笑,但美國天天都有槍擊案又真是事實,多到新聞已經不太報道,除非特別死得人多。


凡事總是雙向的,民間多槍擊,所以美國警察也特別神經質,動不動就拔槍,動不動就掃射,於是每年死於警槍下的亡魂,數量也很驚人。


據《華盛頓郵報》統計,去年全美警察在執勤時擊斃的人數就高達987人,其中95%為男性、58%攜帶槍械,四分一被證實有精神病紀錄。


這統計是《華盛頓郵報》最近三年才開始做的,發現三年下來被警察當場擊斃的人數已近三千,死者的年齡最低是14歲,最高是91歲。


調查數據沒顯示開槍的警察中有多少人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我們平日看新聞,見得最多的就是白人警察打死黑人疑人之後無罪,於是我以為這是常態,直至看到這則新聞……


2014年,紐約華人警員梁彼得在執勤時擊斃一黑人青年,翌年法院裁定梁彼得過失殺人及瀆職兩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5年。這判決引起華人團體強烈抗議,迫於輿論壓力,法院最後改判梁彼得疏忽殺人罪,只需承擔五年緩刑及8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同一種狀況,主角換上中國人,原來結果就不一樣。如果不是華人集體施壓,梁彼得警員恐怕要成為種族歧視下的炮灰。


好多人嚮往外國生活,但聽得太多的是無論你英文說得多好,你的臉總會令你擁有不一樣待遇的故事。即使提倡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美國,同一支槍、同一粒子彈,只要你的顏色不一樣,你的命運也會不一樣。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8年11月14日

圖片來源:新華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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