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不能一年拖一年
器官捐贈不能一年拖一年

本文作者為李慧琼/立法會議員


去年4月,筆者在此專欄探討過推動器官捐贈事宜,我認為最關鍵的因素在於移風易俗,並指出政府過去在有關方面的工作滯後。一年過去,日前有調查發現雖然有近八成器官捐贈者親友願意捐贈器官,但當中有三分之二並未登記,反映相關工作明顯做得不好。

香港移植運動協會日前發布上月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調查訪問了293位器官受贈者親友的捐贈器官意願,79%受訪者表示願意在去世後捐出器官,較香港集思會在2015年訪問香港市民時只得43%人願意在去世後捐器官多。這反映市民對器官捐贈有確切感受和了解後,捐贈意願會有所提升。


捐贈率極不理想


然而,調查發現,在這79%表示願意捐贈器官的人士中,高達65%仍未登記,當中44%表示自己不懂得上網登記,33%表示沒有時間處理。截至2018年4月6日,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中有282,158人登記,佔全港總人口只有幾個百分點;加上每年只有一百多名市民腦幹死亡,符合捐贈條件,而最終只有約四、五成家屬同意捐出器官,故捐贈率仍處於一個很低的水平,情況極不理想。

政府近年提出過研究強制捐贈、計劃修改法例容許交叉捐贈等方案,但正如筆者去年在文章指出,機制或法例修改並不是絕對因素,移風易俗、改變觀念更為重要,而近日的調查結果,正好說明了觀念改變有助提升捐贈意願。


應簡化登記程序


能夠救活一命得一命,器官捐贈率低的問題不能夠一年又一年拖下去,政府必須嚴肅正視。第一,簡化登記程序、加強宣傳推廣是最基本的;第二,就登記捐贈者在離世後,家屬不同意其捐贈意願的情況,政府須着手研究如何處理;第三,建立適當指標,認真評估及落實執行的情況,目標除了提高登記率、捐贈率外,同時亦應面向縮短器官輪候時間、提升成功移植率等。(小題為編輯所擬)


原文刊載於《都市日報》2018年4月12日 


原圖:衛生署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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