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把孩子生下來?
為何要把孩子生下來?
本文作者為李慧琼/立法會議員
今年1月,屯門5歲女童臨臨慘遭虐待致死,生父及繼母被落案控告謀殺罪。早幾天,黃大仙一名11歲女童在嚴寒下要用冷水洗澡,女童父母被警方拘捕。社署數字顯示,絕大部分虐兒個案中的施虐者,都是父母,所謂「虎毒不吃兒」,為何作為父母,會變得如此狠心呢?
根據社署統計,去年首九個月錄得704宗新呈報虐兒個案,其中,從2013年至2017年首九個月,0至2歲兒童受虐的案件4年多來激增125%,而在過去5年的虐兒案中,施虐者絕大部分都是父母。這令筆者想起早年接觸的市民中,有子女向父母反問「既然你們不喜歡我,為何要把我生下來」的悲哀。
處理不善成跨代問題早前,民建聯舉辦《保護兒童免受傷害》圓桌會議,與會的社福團體代表指出,嚴重虐兒個案很多時都是從輕微體罰開始,但當施虐者未能在適當時間遏止,危機因此發生。另外,亦有與會的婚姻及家庭治療師指出,受虐兒童受到創傷後遺症影響下,成長和學習受到嚴重的負面影響而纏繞一生,假如處理不善更會成為跨代問題,對整個社會和家庭會有不良影響。相信不少父母也未有自覺,輕微體罰可能慢慢引發出來的嚴重虐兒行為,以及父母自身過去的經歷或當時的感受,發洩在孩子身上的惡果。近年離婚率上升,跨境婚姻湧現,令香港的家庭問題變得複雜,社會應正視現況並及早識別一些有潛在問題的家庭,勿讓社會悲劇重複地發生。
兒童無能力反抗兒童是無辜的,他們無能力幫助自己,亦無能力反抗。假如你仍未有足夠的準備為人父母,不能接受孩子或許有不足的地方,不明白孩子需要你的耐性和愛護,不理解養育孩子是一輩子的責任,那麼請你不要把孩子生下來,令無辜的兒童來到這個世界受苦。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8年02月08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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