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條法律不准講港獨?」
「哪條法律不准講港獨?」

近日有新成立政黨擺明車馬高舉「港獨」大旗,律政司日前明言,鼓吹「港獨」的行動違反基本法,並會對相關行為加以密切關注,並在有需要時採取行動。另一邊廂,剛獲政府邀請加入防止學生自殺委員會的港大學生生會會長孫曉嵐在電台訪問中卻指,政府此舉是恐嚇市民和打壓言論自由,質疑「邊條法律唔畀提港獨?」

或許,孫同學真的覺得她和校友對於港獨這話題只是做做研究或說說而已。只是談談港獨,當然是言論自由,但如果已成立組織並淸楚以「搞港獨」為目標,這是純粹的學術研究、言論自由嗎?

由「言」變「行」軌跡已顯現

猶記得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二○一四年時屢次觸及「港獨」議題,奢言「自決自立」,妄言「探討武裝獨立」,及後特首梁振英公開說要予以警惕,卻反過來遭坊間部分人責難,高呼「講下都唔得咩?」

今天,有新成立的政黨公然主張建立香港共和國、廢除香港基本法,不是說說而已,而是實實在在的「搞港獨」。「港獨」由「言」演變至「行」的軌跡已經顯現,對於這種「搞港獨」的實際行動,社會各界還可以漠視嗎?

當日佔中倡議起始,周邊還不是有人說「談佔中」只是「學術討論」嗎?時至今時今日,由佔中所觸發的破窗效應,也還是纏繞著整個香港社會,由「鳩嗚」、「光復」再到早陣子的「旺角暴亂」,均看到守法精神屢遭衝擊。

煽動港獨或已構成違法

基本法明言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部分,「煽動港獨」在現有法律下已很可能構成違法,那麼,成立一個擺明車馬「搞港獨」的政黨,明言會進入議會推動港獨,並要「建立更多支持港獨勢力的組織和製作宣揚港獨理論的文宣」。這還不算「煽動港獨」嗎?

有論者謂, 某些青年人對制度、政權不滿,提出港獨或許是想宣泄、想示警,未必成事,然而,想深一層有此必要嗎?推動極端思想、分離主義是會改善抑或破壞社會呢?

年輕人有理想,對民主有訴求,實在不難明白。但推動香港獨立就等同推動民主嗎?這不單是誤解,更是歪理悖論,超越應有的底線,希望年輕人要慎思並清楚地把兩者區分。

原文轉載自《am730》 2016年4月1日(此為作者原版本)

原圖:bastille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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