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不負責任的文章
極端不負責任的文章

2016年2月17日《明報》A11版《觀點》出現了一篇由旅德學者瑋康執筆的文章,標題為〈民憤動亂 整合崩潰〉,對我十分吸引,先睹為快。殊不知瑋先生只憑想像而沒有深入了解新春期間在九龍旺角發生警民衝突事件的真相,便將一切責任歸咎於警察執法超越底線,導致小事化大,最後演變成暴亂。

瑋先生旅居德國,與現場相隔數千里,除非事發時身在香港並剛巧路過旺角,目睹一切過程,或他與生俱來便具有一些特異功能,可從千里以外一目了然香港發生的事,否則不會寫出以下引人質疑的言論來。

「旺角小販擺賣一事,由執法人員不停驅趕小販,演變至所謂的『暴動』。政府小事化大的例子,莫過於此……」

根據筆者從觀察或親歷其境得來的印象:在新春期間,警察在執行任務時都比較平日寬鬆,得過且過。我已離開香港多年,這種傳統習慣是否有所改變,不可而知,但瑋先生卻以堅定的口吻指責執法人員毫不留情將小販趕至走投無路,導至暴力反抗。真相如何,仍須待各方作出公正的調查才可下判斷,否則瑋先生只會誤導視聽。

瑋先生又說:「原本驅趕小販是小事一樁(宗),但警察使用人手多得驚人,甚至舉旗警告,使用胡椒噴霧,出動防暴警察,最後甚至有警員開槍示警。眾所周知,香港人一向都是求財不求氣,一見勢色不對便會走。但今次警方這樣做,非但不能趕走市民,反而聚集更多人前來旺角。及後面對警察追打,示威者不甘示弱,隨手拿地磚,玻璃瓶還擊。這些反應,都是以前的示威從未出現(過的)。讀者或會認為當中有人策劃這些反擊,筆者也不(會)反對;但策劃的人數會多達幾百人,似乎不大可能。可以使幾百人參加是次亂事(動亂),足以說明民憤有多大。由此我們可以想像,下次可以是更芝麻綠豆的小事,化為更糟的大亂事。

從電視的頻道內只見場面一片混亂,警察被人用磚塊亂擲及用木棍鐵桿追打,有警員倒臥地上仍受到襲擊,危急中一個武裝交警向天鳴槍兩響,才阻止了暴徒的圍攻。據報導參加襲警的暴徒共有七百多人,受傷的警員有九十多人,記者亦有數名受了輕傷。從這些數字不難確定警察是寡不敵眾,並不是如瑋先生所說警察使用的人手多得驚人。瑋先生能否舉出當時值勤的警察人數以正視聽呢?

綜合各方傳媒的報導,多聞批評警察執法不嚴才弄到場面失控。如果同樣事件在德國的鬧市發生,難以相信當地的警察不會對暴徒開槍。

瑋先生為了發言討伐香港政府違反民心的施政,支持港人追求自由,平等的權利,不惜肆意污蔑香港執法人員,指摘他們濫用武力對付升斗小民。殊不知他這樣做只會增加警民之間的矛盾,為香港社會添亂。

這種極端不負任的論調,除非《明報》表示認同,否則不應出現於該報的版面上。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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