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保障與強積金
退休保障與強積金

陳啟業/香港菁英會會員

香港就設立一個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已討論了數十年,早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當局已就是否成立中央公積金展開廣泛討論,但議題一直難以達成共識。月前,扶貧委員會就檢視本港退休保障制度展開為期六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設定「不論貧富」及「有經濟需要」原則為核心問題,希望公眾思考相關問題時亦要顧及公共財政的長遠承擔。

根據諮詢文件,當局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全面、足夠、可持續、可承擔和穩定的退保制度,讓長者可維持合理的生活水平。根據當局估算,若以「不論貧富」原則完善現行退保制度,未來五十年新增公共開支將逾二萬億元,政府財政儲備將提早八年於三三至三四年耗盡。這次諮詢甫開始便引起熱議,一方面爭取全民退保人士無不感到失望,認為當局藉詞推搪實施全民退保,聲言杯葛諮詢;另一方面,不少市民認為諮詢文件切實地指出實施全民退保的可持續性問題,反對把開支轉嫁下一代。

「錢從何來」往往是公共政策的根本問題,實施全民退保無疑會對庫房構成壓力,但當中新增的開支是否必須由庫房「硬食」呢?除了提高稅率或開徵新的稅項,新增的開支可否由部分甚或全部強積金供款來應付?強積金自二○○○年實施後,本港的退保制度起了系統性變化,讓毋須供款的社保制度、強積金及私人儲蓄構成了世界銀行於一九九四年倡議的三根支柱模式退保制度,但強積金實施以來,批評聲音不絕,除了其保障成效被質疑,現行的安排(包括對沖機制、管理費偏高等)亦受到非議。在此脈絡下,當局要就現時的強積金制度作全面檢視,從而完善整個退保制度。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 2016年2月1日

原圖:speakou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